四川交通职业技术学院是经四川省人民政府批准建立的国家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始建于1952年,系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四川省高端技术技能型本科试点院校,全国职业院校就业竞争力示范校,四川省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单位。
2015年,经四川省教育厅批准,学院将继续开展单独招生工作,具体内容如下:
一、招生对象和报考条件
(一)招生对象
已参加2015年高考报名,并取得14位考生号的省内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
(二)报考类别
考生可通过以下三个类别报考:
1.普通高中类,即面向高中毕业生。
2.中职类,即面向中职毕业生。
3.特长类,即面向在艺体方面具有一定特长,取得相应专业等级或在相关赛事中获奖的普通高中生、中职生。
特长类报考条件:
项目 |
报考条件 |
备注 |
足球、篮球、排球、羽毛球、乒乓球、田赛、径赛、健美操、书法、摄影、声乐、器乐、舞蹈 |
符合下列任一条件,即可报名参加特长测试: 1.高中、中职阶段获得国家三级运动员及以上等级;在地、市、州(含)以上比赛中获得集体项目前三名的主力队员或个人项目前三名者;在省级(含)以上比赛获得名次。 2.高中、中职阶段获得舞蹈、乐器、声乐六级及以上等级,或获得地、市、州(含)以上比赛名次。 3.高中、中职阶段在书法、摄影方面,获得地、市、州(含)以上比赛奖项,或作品在有全国统一刊号的报刊、图书上发表。 |
1.获奖要求:除足球、篮球、排球等集体项目外,其它项目均要求为个人奖项。 2.所报特长项目,均须参加现场测试。 |
二、招生专业及计划数
2015年,学院共投放单独招生计划1260名(含特长类60名)。其中:普通高中类510名,中职类750名。
注:1.专业名称、计划以四川省教育考试院公布为准;2. 学院新增单独招生专业3个,目前正申报待批,如有变化,招生计划作以下处理:空中乘务专业普通高中生40人,纳入公路运输与管理专业招生;物联网系统工程普通高中生40人、云计算技术与应用普通高中生40人纳入楼宇智能化工程技术专业招生;其培养及就业方向、报考条件不变。
三、报名
(一)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应于3月18日8:00至3月29日下午24:00前,登陆学院招生在线(http://zsjyc.svtcc.edu.cn)“单独招生”栏目,点击“单独招生报名”进行网上报名。
(二)考生须在普通高中类、中职类、特长类三类中,选择其中一类填报。填报特长类的考生,须填报具体测试项目。
(三)专业志愿设置:每名考生限报一个专业。
(四)特长生报名时,须将相关证书及作品电子版上传至报名系统,以备资格审查。未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则不能获得特长生考试资格,将被视为普通高中类、中职类考生。资格审查合格名单将通过学院招生在线公布。
(五)考生须按提示上传JPG格式1寸证件照、大小为10-20K的电子照片。学院将根据报考者所传照片质量进行审查,上传照片审查不合格的考生,应按提示要求重新上传。
(六)报名表填写完成后,考生须按提示缴纳单招报名费(130元/人),缴费成功后即完成报名。缴费截止时间:2015年3月29日24:00前。
(七)考生来校办理考试手续时须携带以下材料:
1.《四川交通职业技术学院2015年单独招生考试报名表》,报名表在报名系统中生成打印。
2.二代身份证原件。未携带二代身份证原件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
3.报考特长类的考生,须携带相关证书原件及复印件2份。
4.申请录取照顾政策的考生,须携带相关证书原件及复印件2份。
5.参加特长测试的考生须自带特长测试用品。
四、考试
(一)普通高中类
1.考试模式
文化考试+素质测试或专业面试。
(注:专业面试仅面向“招生计划表”中已标注“须参加专业面试”的专业,参加专业面试则无须参加素质测试。)
2.文化考试
文化考试由四川省教育考试院统一命题,学院组织考试。
(1)考试形式:闭卷,笔试。
(2)考试科目:语文、数学、英语,三科合卷,每科100分,总分300分。
3.素质测试
素质测试主要考核考生综合知识,总分100分。
(1)考试形式:闭卷,笔试。
(2)考试内容:3月5日前在学院招生在线“单独招生”栏目“单招方案”中公布考试范围。
4.专业面试
专业面试主要考查考生形象气质、语言表达、临场反应、专业知识,总分100分。
(1)考试形式:面试。
(2)考试内容:3月5日前在学院招生在线“单独招生”栏目“单招方案”中公布面试要求。
(二)中职类
1.考试模式
文化考试+专业技能测试或专业面试。
(注:专业面试仅面向“招生计划表”中已标注“须参加专业面试”的专业,参加专业面试则无须参加专业技能测试。)
2.文化考试
文化考试由四川省教育考试院统一命题,学院组织考试。
(1)考试形式:闭卷,笔试。
(2)考试科目:语文、数学、英语三科合卷,语文、数学每科100分,英语不计分,总分200分。
3.专业技能测试
专业技能测试主要考核专业基础知识、专业技能,总分200分。
(1)考试形式:实践操作。
(2)考试内容:考查各类别专业操作技能,各类别考纲将于3月5日前在学院招生在线“单独招生”栏目“单招方案”中公布。
4.专业面试
专业面试主要考查考生形象气质、语言表达、临场反应、专业知识,总分200分。
(1)考试形式:面试。
(2)考试内容:3月5日前在学院招生在线“单独招生”栏目“单招方案”中公布面试要求。
(三)特长类
1.考试模式
文化考试+特长测试。
2.文化考试
文化考试由四川省教育考试院统一命题,学院组织考试。
(1)考试形式:闭卷,笔试。
(2)考试科目:语文、数学、英语三科合卷,语文、数学每科100分,英语不计分,总分200分。
3.特长测试
特长测试主要考核考生专业技能水平,总分200分。
(1)考试形式:现场测试、展示。
(2)考试内容:艺术、体育水平测试。
(四)考试安排
1.考试时间
项目类别 |
日期 |
考试时间及内容 |
|
普通高中类 |
4月11日 |
9:00-11:30 文化考试 |
14:00—15:30 素质测试或专业面试 |
中职类 |
14:00—17:00 专业技能测试或专业面试 |
||
特长类 |
14:00—17:00 特长测试
|
2.考试地点
四川交通职业技术学院。
五、录取
(一)政考及体检信息
考生的政考意见和体检信息均采用省教育考试院统一采集信息。
(二)考试成绩
1.普通高中类
总成绩=文化考试成绩+素质测试成绩或专业面试成绩。
2.中职类
总成绩=文化考试成绩+专业技能测试成绩或专业面试成绩。
3.特长类
总成绩=文化考试成绩+特长测试成绩。
(三)录取程序
1.遵循“分类划线,分类录取”的原则,分别划定普通高中类、中职类、特长类最低控制线。并在各自单列计划中录取,互不交叉。
2.政考、身体素质合格,且各项考试成绩均达到最低控制分数线的考生,采取“根据志愿,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对不满额专业,将视情况在未被录取的考生中征集志愿。
3.特长类考生按照特长测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择优录取。
(四)录取照顾政策
在校期间参加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三等奖及以上奖项和全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获得一等奖的中职毕业生,可向学院提出免试申请,免试进入填报专业学习。
(五)考生须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如经查实确为弄虚作假者,将取消其录取资格,责任由考生自负。
(六)拟录取考生名单将在学院招生在线公示七天,接受社会监督,公示结束后上报四川省教育考试院核准备案,办理相关录取手续,由学院发放录取通知书。
(七)若单独招生计划未能完成,未完成计划即转为高考招生计划。
六、单独招生时间进程
时间 |
工作内容 |
2月28日前 |
公布单独招生考试章程。 |
3月5日前 |
公布素质测试考试范围、专业技能测试考纲、专业面试要求。 |
3月18日8:00 —29日24:00前 |
登陆学院招生在线(http://zsjyc.svtcc.edu.cn)“单独招生”栏目,点击“单独招生报名”进行网上报名。 |
3月30日-4月1日 |
学院将考生报名信息送省教育考试院审核。 |
4月7日 |
1.公布经省教育考试院核准基础信息无误的考生名单,考生须再次登录招生在线查询是否已通过审核。 2.公布已通过资格审查的特长生名单。 |
4月10日 8:30—16:00 |
1.考生报到。 2.报考特长类及申请录取照顾(详见“录取”)的考生,须在学院招生就业处进行现场资格审查。 3.核发准考证,考生熟悉考场。 |
4月11日 |
文化考试,素质测试、专业技能测试、特长测试、专业面试。 |
4月15—16日 |
查询成绩。如需复查成绩,请考生本人持身份证到招生就业处申请查询。 |
4月20日 |
1.公布最低控制线。 2.公示拟录取考生名单(公示期7天)。 3.学院视录取情况决定是否征集志愿。如征集志愿,学院将发布征集公告,未被录取的考生可再次填报。 |
4月27日 |
学院将录取考生名单上报四川省教育考试院审核备案,办理正式录取手续。 |
5月15日前 |
寄发录取通知书。 |
七、相关事宜
(一)单独招生是经四川省教育厅批准,学院独立组织考试,全国统一高考前即完成录取工作。考生如参加单独招生考试并被正式录取,则不能参加全国统一高考。
(二)已录取考生思想政治品德须符合国家相关政策规定要求,如不符合相关规定,学院将报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取消其录取资格。
(三)单独招生录取新生与普通高考录取新生享受同等待遇。
(四)考生录取后,不能转校,不能转专业。
八、新生注册和复查
(一)经学院单独招生录取的考生,须在规定的报到时间内到校报到注册。逾期未注册者,取消入学资格。
(二)新生入学后,学院将认真进行复查,不符合录取条件或有舞弊行为的考生,将取消其入学资格。
九、收费标准
根据国家规定,学费、住宿费等均按照四川省物价局和省教育厅统一核准标准执行。
十、本章程以四川省教育考试院审核备案为准,最终解释权归四川交通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就业处。
十一、联系方式
联系部门:四川交通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就业处
学院地址:成都市温江区柳台大道东段208号
咨询电话:028-82680050 82690045 82690046
纪检监督电话:028-82680056 传真:028-82690045
学院招生在线:http://zsjyc.svtcc.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