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黔东南民族职业技术学院2014年自主选拔招生简章

2014-03-06 来源:黔东南民族职业技术学院

一、学院概况

黔东南民族职业技术学院是贵州省人民政府批准,教育部备案成立的“省州共建,州管为主”的公办全日制高等职业院校,是贵州省示范性高等职业技术院校,是国家技能型紧缺人才“护理专业”培养基地,是全国第一批卓越医生教育培养计划项目试点高校,是首批全国职业院校民族文化传承与创新示范专业点。

学院坐落在山川秀丽,气候宜人,资源丰富,民族风情浓郁,素有“森林之州”、“歌舞之州”美誉,被世界乡土文化保护基金会授予全球18个“返璞归真,回归自然”旅游首选地之一,“世界最大的民族博物馆”、“人类疲惫心灵的最后家园”的贵州省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首府——中国优秀旅游城市、“苗岭明珠”凯里市。

学院设有护理系、临床医学系、医药技术系、口腔医学系、财经系、生物与环境工程系、汽车与机电工程系、建筑工程系、旅游与商务管理系、公共教学基础部、马列主义教研部、技能实训中心、继续教育处等教学单位。开设高职专业48个、中职专业24个,覆盖医药卫生、财经、旅游、农林、机电、汽车、建筑等行业;有国家重点建设专业5个、国家示范建设专业1个,省级教学团队1个、省级精品课程8门。

学院现有在编教职工614人,其中专任教师511人,教授20人,副高级职称125人,研究生以上学历60人,“双师”教师215人,州管专家1人,州级拔尖人才2人,86名教师入选省、州高层次人才专家库,外籍教师2人;校外兼职教师149人。现有全日制在校生14000余人,近年来,学生参加全国、全省各类竞赛活动,获得了众多个人和集体奖项;学生积极参加全国执业资格考试、职业技能鉴定,毕业生“双证率”达到100%;毕业生初次就业率达95%以上,专业对口就业率达85%以上,用人单位满意率均在90%以上,学院的影响力和美誉度得到广泛认可。

学院在今后的改革与创新中不断增强核心发展能力,建成与行业企业、与地方以及兄弟院校保持密切联系,职业特色与民族特色鲜明、服务地方经济和社会发展能力较强的国内一流高职院校。

1、学院代码:12822(国标)

2、学院全称:黔东南民族职业技术学院

3、办学性质:公办

4、办学层次:高等职业教育

5、办学类型:普通高等教育

6、办学形式:普通全日制

7、学院地址:贵州省凯里经济开发区凯开大道1009号(邮编:556000)

二、招生计划

2014年自主选拔招生计划200人。

2014年自主选拔招生专业及计划表

黔东南民族职业技术学院2014年自主选拔招生简章

三、报名条件及程序

(一)报名条件:参加贵州省2014年普通高考和中职单报高职考试报名的应、往届普通高中和中职毕业生。

(二)报名流程:登录学院招生信息网站(http://zsjy.qdnpt.com),下载《黔东南民族职业技术学院2014年自主招生报名表》并准确填写好,打印后签署考生所在学校意见;下载《黔东南民族职业技术学院2014年自主招生考生诚信承诺书》,并由考生本人签字。

(三)邮寄书面材料:

1、报名表:《黔东南民族职业技术学院2014年自主招生报名表》;承诺书:《黔东南民族职业技术学院2014年自主招生考生诚信承诺书》。

2、考生本人户口簿复印件一份(A4纸),身份证复印件一份(A4纸);

3、近期一寸免冠照片四张;

4、高中阶段获取各类奖项(A4纸),必须加盖学校公章。(取得证书的考生)

5、以上邮寄材料请于2014年4月10日之前(以邮戳日期为准)寄到黔东南民族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就业指导办公室进行复核确认。

6、也可直接携带上述材料于2014年4月10日前到黔东南民族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就业指导办公室报名,复核确认。

(四)考生所交材料不退还。

四、录取规则及要求

1、严格遵守教育部和贵州省招生考试院的有关招生录取工作政策和规定,实施“阳光工程”,严格执行招生工作“八公开”、“六不准”的规定,坚持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按照“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综合评价”的原则进行录取,录取分数由学院自行确定。

2、报读我院考生经复核合格后,学院根据招生专业特点自行组织考试。

(1)普通高中考生

依据高中阶段学业水平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2)中职学校(技校)考生

考试科目:语文(100分),数学(100分),英语(100分),相应专业技能(100分)。

考试时间:2014年4月15日(上午8:30-12:00,语文、数学,下午2:30-5:30,英语、相应专业技能)。

考试地点:黔东南民族职业技术学院(详见准考证)。

考试方式:闭卷,现场答题。

3、2014年4月20日将学院预录取考生名单上报贵州省招生考试院审核备案及公示。

4、2014年5月下旬发放新生录取通知书。

5、身体健康状况要求: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6、经我院自主招生录取的考生与普通高考录取考生性质相同,凡确认录取后原则上可不参加2014年6月7-8号的普通高考和中职单报高职考试。

五、收费标准及奖助措施

1、学校严格执行贵州省物价局、贵州省财政厅、贵州省教育厅批准的学费、住宿费等收费标准。

2、奖励、资助方案:家庭贫困学生,可申请办理国家助学贷款,也可获得国家助学金,帮助完成学业;品学特优者可获国家奖学金,品学兼优的贫困学生可获国家励志奖学金。

六、招生组织机构

我院设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接受贵州省招生考生院的指导和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及其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全面负责学院招生工作。机构名称:黔东南民族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就业指导办公室。

七、学历证书的颁发

学生在规定的年限内,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课程内容,达到毕业要求,发给国家承认学历的、经教育部学籍、学历电子注册的黔东南民族职业技术学院毕业证书,并以此具印。

八、其它:

1、本章程若有与上级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上级有关政策为准。未尽事宜,按上级有关规定执行。

2、本章程由黔东南民族职业技术学院负责解释。

九、联系方式

招生咨询电话:(0855)8366702,8585086,8365272(兼传真)

网址:http://www.qdnpt.comhttp://zsjy.qdnpt.com

邮箱:qdnzyzsb@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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