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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亚泰职业学院2014年自主招生章程

2014-03-06 来源:贵州亚泰职业学院

为进一步深化职业教育改革,培养服务于地方经济发展的高素质职业技能型人才。根据贵州省考试院关于高职院校自主招生录取改革试点工作的有关规定,我院2014年面向贵州省进行自主招生录取。根据教育部和省教育厅有关文件精神,特制定本章程。

一、学院概况

贵州亚泰职业学院是经贵州省人民政府批准,国家教育部备案,贵州省教育厅主管,具有高等学历教育招生资格的民办高等职业院校。

院校代码:12850;

办学层次:高等职业教育;

学习形式:普通全日制;

学院地址:贵州省贵阳市花溪区鸿源路8号。

学院现设有护理学院、建筑学院、会计学院、艺术学院四个学院,2014年高职招生专业38个;现有全日制在校学生6000余人;学院师资力量雄厚,其中教授10人,副教授66人,讲师148人,助教99人,具有博士学历8人,硕士43人。学院紧贴市场,实行校企结合,校企共建专业,将实训课程前移到企业实训基地等改革,学院设有贵州省第117国家职业技能鉴定所,具有多种职业技能培训和鉴定资质。学院实行“双证书”制度,在获得学历证书同时,学生必须取得相关职业技能证书,以利于就业。

二、招生组织机构

在各省级招生委员会的统一领导下,学院成立自主招生领导小组,下设招生处,学院院长为组长,具体工作由招生处完成。

三、招生专业和招生计划

自主招生计划:200人。

专   业 学制 计划(人) 学费
(元/年)
建筑工程管理 三年 25 执行2014年物价审核部门颁布的标准
建筑工程技术 20
工程造价 20
护理 25
药品经营与管理 20
会计与审计 20
汽车电子技术 20
汽车服务与营销 20
供用电技术 15
工商企业管理 15

四、招生对象:

1.参加2014年普通高考和中职单报高职报名的应、往届普通高中和中职毕业生。

2.思想政治品德和身体健康状况均符合教育部《2014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

3.专业填报要求:在符合条件的前提下,每位考生可填报两个专业志愿,各专业文理不限。

五、录取规则

1.录取方式为:

⑴应、往届高中毕业生:依据考生高中学业成绩和学院组织面试成绩综合考核;

⑵应、往届中职毕业生:依据考生中职校文化成绩、职业技能考核成绩及面试面试成绩综合考核。

以“公平、公正、综合评价、择优录取”为录取原则,按照考生面试、学业成绩各占50%形成总分值,根据考生专业志愿和招生计划,分专业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择优录取。

2.录取工作在省招生考试院的领导下,由学院组织录取。考生被我院录取后,享受与普通高校统一招生考试录取的新生相同待遇。

3.根据教育部、各省教育厅、各省招生考试院有关文件精神,已被我院自主招生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2014年普通高考,也不能被其它高校录取;考生录取后不能转入其他学校;未被我院自主招生录取的考生,可以继续参加2014年普通高考。

4.录取中对考生身体条件的要求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要求。

六、考试时间安排

时间 工作内容
3月10日—4月10日 考生网上报名:登录贵州亚泰职业学院网站:http://www.gzytvc.cn,在线进行志愿填报,或者电话报名,也可来校直接报名。
4月11日—4月13日 在学校网站上公布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名单、面试地点和面试方式。
4月15日 面试
4月17日 预录取名单在学校网站上公布
4月18日 报省招生考试院备案及公示
5月10日前 邮寄录取通知书等入学材料

七、填报志愿时间、方式及面试时间

1.填报志愿时间及方式

考生于3月10日—4月10日登陆贵州亚泰职业学院网站(网址http://www.gzytvc.cn)在线进行志愿填报。请考生认真阅读我校自主招生章程,并按照贵州省招生考试院的规定和要求填报志愿,每名考生可填报两个专业志愿,文理不限。

2.面试时间

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可于4月15日前发送身份证复印件到学院招生处,由学院招生处通知考生面试时间及方式,在4月15日当天进行面试。

八、收费标准及奖助学措施

严格按照贵州省物价局、财政厅、教育厅批准的学费、宿费等收费项目及标准收费。在校生根据评定,优秀学生可享受1500-8000元不等的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助学金等。学院还可以通过奖、贷、勤、减、免、补等方式帮助贫困生学生完成学业。

九、学历证书的颁发学生学习在规定的年限内,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内容,达到毕业要求,发给国家承认学历的,经教育部电子注册的贵州亚泰职业学院高等职业教育毕业证书,并以此具印。同时发给相关职业资格证书。

十、咨询与联系方式

学院招生咨询电话:0851-36603503872017传真:0851-3870007

学院网址:http://www.gzytvc.cn

邮政编码:550025

十一、录取通知书的发放学院根据贵州省招生考试院核准备案的录取考生名单填写录取通知书,加盖本校招生录取专用章,经邮政寄送录取考生。

十二、其他

学院严格遵守和执行教育部、各省级有关招生的政策、纪律规定,对招生工作中违反招生工作程序和纪律、徇私舞弊的单位及个人,按照教育部相关规定,学院保留追究责任的权利,情节严重者,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十三、附则

1.本章程适用于贵州亚泰职业学院高职自主招生工作。

2.本章程若与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政策相抵触,以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3.本章程由贵州亚泰职业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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