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和自治区党委八届六次全委(扩大)会议精神,根据自治区新教发〔2015〕7号《关于下达2015年普通高职(专科)单独招生计划的通知》文件要求,本着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特制订此方案。
一、单独招生
单独招生是国家授权学校独立组织考试录取的一种方式,是高等教育多样化选拔录取机制在部分示范性高职院校进行的一项试点工作,高考前完成录取工作,所录取的考生为国家计划内招生。按照自治区教育厅相关文件规定,单独招生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及录取,未录取的考生可继续参加高考。单独招生计划内录取的考生获得的毕业证书等相关待遇与参加普通高考录取考生相同。按自治区学籍管理规定,单独招生学生进校后不能调整专业。
二、招生专业、计划及收费标准:
2015年巴音郭楞职业技术学院单独招生总计划为400人,面向全疆招生。学习形式为全日制。单独招生专业和计划如下表:
注:原则上按以上计划执行,录取时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三、报名时间及方式
1.招生对象:取得2015年普通高考报名资格的学生均可报考,优先招收少数民族学生。
2.报名时间:2015年3月7日—25日,逾期不予补报。
3.报名方式:考生在规定时间内登陆我院招生网站(网址http//:www.xjbyxy.cn)根据单独招生报名提示,下载报名表,填写报名信息并提交确认。考生填报时应注意:考生报名填写信息应与本人的高考报名信息一致。
四、考试办法及安排
命题、考试与评卷在自治区教育厅、自治区招生办的指导、监督下由我院组织实施。
1.考试方式:在审查考生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的基础上,对考生进行面试。面试主要测试考生的综合素质及职业能力倾向等。
2.资格审查及面试名单公布:2015年3月26—28日学院对考生进行资格审查,并上报自治区招生办公室,2015年4月1日-6日自治区招生办公室对上报考生信息进行核对,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方能参加面试。学院将在巴音郭楞职业技术学院网站(网址http//:www.xjbyxy.cn)上公布参加面试考生名单。
3.准考证领取时间:2015年4月10日—11日,考生在巴音郭楞职业技术学院、喀什师范学校、塔城第三中学三个考点现场领取准考证。领取准考证时考生须携带第二代身份证原件,并提供以下书面材料:
①《巴音郭楞职业技术学院2015年单独招生报名表》。
②考生签订的《2015年新疆巴音郭楞职业技术学院单独招生保证书》。
③普通高中毕业生提供高中学业考试水平成绩证明(加盖中学公章);
④身份证复印件(双面)。
⑤个人近期1寸彩色同底免冠照片5张(照片背面写上本人的姓名和高考报名序号)。
⑥其他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及原件。(获得自治区级及以上获奖证书)
注:装订材料时将材料按上述顺序用A4纸装订成册。装订时不需另制封面。
4.考试及面试时间、地点:
考试时间:2015年4月11日—12日,(上午:10:00—14:00,下午16:00—20:00,均为北京时间)
面试地点:
1)巴州地区:巴音郭楞职业技术学院考点
2)喀什地区:喀什师范学校考点
3)塔城地区:塔城市第三中学考点
5.考试成绩加分项目及免试办法
(1)考试成绩:考试成绩由学生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和面试成绩组成。
(2)加分项目:能力特长附加分。(附加分的参考依据:在校期间参加自治区级及以上比赛获得三等奖及以上奖项)
(3)面试方式:面试由学院组织、聘请专家成立面试专家组,对考生进行综合素质测试。由专家提问,考生现场解答,专家评分确定成绩。
(4)优惠政策:在校期间参加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获得三等奖以上奖项及全区职业院校技能大赛获得三等奖以上奖项的高中应届考生,在毕业当年,考生可以向具有单独招生资格的院校提出免试申请。
五、录取
考试、评卷及录取过程在自治区招生办公室的指导、监督下由我院组织实施。学院将按照“阳光工程”的精神和要求,认真做好单独招生考试、面试、评分和录取等工作,严格保密制度,贯彻“分级管理、逐级追责”原则实施工作。
1.录取原则:学院根据考生志愿,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2.预录取时间:2015年4月14—16日。
3.考试总成绩为210分,其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满分100分,面试成绩满分100分,附加分满分10分。
考试总成绩=学业水平考试成绩+面试成绩+附加分
注:计算分数时,基础成绩占总成绩的50%,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50%。面试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同等条件下面试成绩优秀者优先录取。
4.录取时将根据考试成绩及考生政审、身体状况,确定预录取名单,报学院单独招生领导小组审核,于2015年4月17日-19日公示预录取名单。
5.2015年4月20—25日,学院招生办公室将预录取考生的名单上报自治区招生办公室审核并办理相关录取手续,经批准后将录取名单在学院网站上公布(网址:http://www.xjbyxy.cn)。
6.根据自治区招生办公室的审批结果,于2015年4月30日左右邮寄单独招生录取通知书。
7.凡经我院单独招生录取的考生,不能再被其他高校录取。未被我院单独招生录取的考生,可以继续参加新疆维吾尔自治区2015年普通高考。
六、新生入学与复查
1.新生严格按照录取通知书规定的时间报到。对于逾期未按照录取通知书要求办理相关手续的考生,学院将取消其入学资格,空余计划转入区内普通高职批次录取时执行。
2.新生入学后,学院在三个月内按照规定进行政治、文化、健康等方面的复查。
3.对在报名和考试过程中有弄虚作假或其他违规行为的考生,将取消其入学资格,并将其档案退回考生原所在中学。对在新生复查中发现的其他问题,按《巴音郭楞职业技术学院学籍规定》处理。
七、奖助学、毕业及升学
1.学生根据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规定享受各项奖学、助学资助政策。
2.学习期满、成绩合格者,颁发国家教育部电子注册的普通高等教育专科毕业证书及经技能鉴定颁发国家有关部门相应的职业资格等级证书,并由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签发就业报到证。学院负责推荐就业。
3.按有关规定,学校每年选拔10%的优秀毕业生经考试合格升入疆内普通本科院校相近的本科专业继续学习深造。
八、组织工作
成立单独招生工作领导机构和相应的工作机构,以保证单独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
1.成立单独招生工作领导机构,全面负责单独招生工作。
2.建立单独招生工作机构,由学院相关领导及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负责单独招生各项工作的实施。
3.单独招生监督实行由学院纪检监察部门和自治区招生办双重监督。
九、相关事宜
1、单独招生计划纳入院校今年国家核定的招生计划总数内,未完成的计划转入普通高职批次录取时执行。
2、本方案由巴音郭楞职业技术学院单独招生工作领导机构负责解释。
十、考点地址及联系方式:
1.巴音郭楞职业技术学院考点:
2.塔城市第三中学考点:
3.喀什师范学校考点:
招生办公室电话:0996-6768588、6769298、
6768521(汉语言)0996-6768228(民语言)
联系人:王老师:18935757333、白老师:18699627911、
赵老师:18799089065
学院网站:http://www.xjbyxy.cn
咨询QQ:1025793858、1608089799
传真电话:0996-6769298
监督电话:0996-6768665
巴音郭楞职业技术学院2015年单独招生工作安排时间表
时间 |
工作内容 |
3月7日—25日 |
组织报名 |
3月26日—28日 |
进行考生资格审查 |
3月29日—3月31日 |
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信息上报自治区招生办公室 |
4月1日—6日 |
1自治区招生办公室进行信息核对 2公布2015年单独招生考试考生名单 |
4月 10日— 11 日 |
1考生上交保证书、照片、体检表等材料 2领取准考证 |
4月 11日—12日 |
面 试 |
4月 14日— 16日 |
预录取 |
4月17日—19 日 |
学院公示2015年单独招生预录取考生名单 |
4月 20日—25日 |
预录取结果报送自治区招生办公室审核并办理相关录取手续 |
4月26日 |
公布2015年学院单独招生录取名单 |
4月 30日左右 |
发放录取通知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