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 则
阿克苏职业技术学院是经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成立的具有高等学历教育招生资格的集理工、农牧、财经、医学、艺术、体育、师范、信息技术为主的一所综合性全日制公办普通高等职业院校。2014年以优异成绩通过了自治区示范性高职院校验收,标志着学院走在了自治区高等职业院校先进前列。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全国职业教育工作会议和自治区党委八届八次全委(扩大)会议精神,完善高等职业教育体系和高等教育多元化选拔录取机制,根据自治区新教发〔2015〕5号《关于下达2015年普通高职(专科)单独招生计划的通知》文件精神,本着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坚持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特制订此方案。
第二章 招生专业、计划及收费标准
单独招生的总计划为200人。面向全疆招生。招生专业及招生计划如下表:
专业
代码 |
专业名称 |
科类 |
学制 |
学费
元/学年 |
计 |
其中 |
备注 |
||
汉语言 |
双语班 |
民语言 |
|||||||
560503 |
建筑经济管理 |
文理兼 |
三年 |
2900元/学年 |
25 |
25 |
|
|
面向南疆
四地州计划
汉语言3名 |
620204 |
会计电算化 |
文理兼 |
三年 |
45 |
25 |
|
20 |
面向南疆
四地州计划
汉语言3名、民语言2名 |
|
580201 |
机电一体化技术 |
理科 |
三年 |
3300元/学年 |
25 |
25 |
|
|
面向南疆
四地州计划
汉语言2名 |
580402 |
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 |
文理兼 |
三年 |
20 |
|
5 |
15 |
面向南疆
四地州计划
双语班2名、民语言2名 |
|
590305 |
通讯网络与设备 |
文理兼 |
三年 |
25 |
25 |
|
|
面向南疆
四地州计划
汉语言2名 |
|
660215 |
现代教育技术 |
文理兼 |
三年 |
20 |
|
5 |
15 |
面向南疆
四地州计划双语班2名民语言2名 |
|
510105 |
园艺技术 |
文理兼 |
三年 |
3300元/学年 |
20 |
|
10 |
10 |
面向南疆
四地州计划双语班2名民语言4名 |
510301 |
畜牧兽医 |
文理兼 |
三年 |
20 |
|
10 |
10 |
面向南疆
四地州计划双语班2名民语言4名 |
第三章报名条件、时间及方式
1、报名条件:
取得2015年普通高考报名资格的学生均可报考,优先招收少数民族学生。
2、报名时间:2015年3月7日—3月25日,逾期不予补报。
3、报名方式:
(1)现场报名:考生可直接到我院招生办现场报名。
(2)邮寄资料报名:登陆我院招生网站(网址http//:www.akszy.com/zsb),文件下载栏下载报名表等,填报之后邮寄至我院招生办;考生填报时应注意:要如实、清晰、完整的填写报名表中的各项内容,个人信息应与本人的高考报名信息保持一致,特别是姓名、身份证号码、报名序号、学业水平考试学籍号和联系电话,缺一不可。
以上报名方式,考生选择一种即可,无需重复报名。
第四章 资格审查与考试方式
1、资格审查及面试名单公布:报名结束后,学院根据报名资料对考生进行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方能参加我院组织的面试,并于2015年4月6日在阿克苏职业技术学院网站(网址http//:www.akszy.com/zsb)上公布参加面试考生名单。
2、2015年4月9日—4月10日考生在阿克苏技术学院招生就业办(阿克苏市迎宾路59号阿克苏职业技术学院东校区2号楼二楼)领取准考证。领取准考证时考生须携带二代身份证原件,并上报以下书面材料:
①、《阿克苏职业技术学院2015年单独招生报名表》。
②、考生签订的《2015年新疆阿克苏职业技术学院单独招生保证书》。
③、普通高中毕业生提供高中学业测试水平成绩证明(加盖中学公章)。
④、身份证复印件(双面)。
⑤、个人近期1寸彩色同底免冠照片5张(照片背面写上本人的姓名和高考报名序号)。
⑥、其他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及原件。
注:材料装订将材料按上述顺序用A4纸装订成册。装订时不需另制封面。
3、考试时间及地点:2015年4月11日,上午北京时间10:00一12:00(笔试)
北京时间12:30一19:00(面试)
地点:阿克苏职业技术学院东校区1号教学楼
4、考试方式:采用“文化素质+职业技能”进行考试评价。
(1)文化素质测试:笔试,综合考试科目总分100分,其中:语文(汉语)40分、数学20分、政治40分。
(2)职业技能测试:面试。总分100分。面试由学院组织、聘请专家成立面试专家组,对考生进行综合素质及职业能力倾向测试。由专家提问,考生现场解答,专家评分确定成绩。
第五章 命题、组卷、面试及评分
1、命题、组卷、考试及评分在自治区教育厅、自治区招生办的指导、监督下,按照国家秘密级事项管理的规定,由我院组织实施。
2、学校将按照“阳光工程”的精神和要求,认真做好单独招生笔试、面试和录取等工作,严格保密制度,贯彻“分级管理、逐级负责”的原则。
第六章录取
在自治区招生办领导下,按照“学院负责、招办监督”的要求实施录取工作
1、录取原则:
学院根据“志愿优先,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原则进行录取。
2、录取办法和要求:
①、划定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由学院单独招生工作领导机构根据高等职业教育对新生的基本素质要求,参照考生考试总成绩和招生计划数划定;
②、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100分+面试成绩100分+照顾加分10分=210分;
③、外语语种要求:不限;
④、男女生比例要求:不限;
⑤、身体健康状况要求:符合教育部、卫生部和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指导意见》标准要求。
3、免试录取政策:
优惠政策:在校期间参加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获得三等奖以上奖项及全区职业院校技能大赛获得三等奖以上奖项的中等职业学校考生,在毕业当年,可以向学校提出免试申请,进入对口专业学习。
4、照顾及加分政策:
①、凡参加汉语言考试并报汉语言招生计划的民考汉考生,以及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或《计划生育父母光荣证》的农牧民家庭子女考生(仅以自治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核准的名单为准)的考生,在自治区加分政策的基础上,我院按1/5进行加分。每位考生最多加10分,加分不可累计,如有多项加分取最高加分分值。
②、除对少数民族身份考生报考有关语种的特殊照顾政策外,其它符合相关加分条件的考生在与其他考生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③、符合加分条件的考生,在领取准考证时必须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加分结果须报学院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通过,并在学院网站上公示无异议考生。各项审核通过后,其照顾加分分值在录取中计入考生总成绩。
5、学院单独考试招生工作办公室,根据考生总成绩提出预录名单,报学院单独考试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
6、学院单独考试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按照深入实施高校招生阳光工程的要求,公开考生笔试和面试成绩、考核合格标准、并根据考试成绩及考生政审情况,将经审核确定拟录取名单及入选专业和录取优惠分值、录取结果、违规处理结果等相关信息上报自治区招生办审核,通过后在自治区招生网和我院网站首页公布。
7、根据自治区招生办的审批结果,于5月10日前邮寄单独招生录取通知书。
第七章新生入学与复查
1、新生严格按照录取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入学。对于逾期未到学院报到注册的考生,学院将取消其入学资格。
2、新生入学后,学院将按照规定进行体检和资格复查,体检不合格或资格复查不合格者,学院将上报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取消其入学资格。
第八章组织工作
成立单独招生工作领导机构和相应的工作机构,确保单独考试安全和录取公平公正、阳光及单独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
1、成立单独招生工作的领导机构。由学院院长、分管院领导和校内纪检监察等部门负责同志组成,全面负责单独招生工作。
2、建立单独招生工作机构。由学院相关领导及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负责单独招生各项工作的实施。
3、单独招生监督实行由学院纪检监察部门和自治区招生办双重监督。监督举报电话:0997-2518603.
第九章相关事宜
1、单独招生为国家授权学校独立组织考试录取的一种方式,且高考前就完成录取工作,已被我院单独招生录取的考生,不能参加新疆维吾尔自治区2015年普通高考或“三校生”报考高职(专科)院校考试,也不能被其它高校录取,未录取的考生可继续参加高考或“三校生”报考高职(专科)院校考试。单独招生考试属于国家教育考试组成部分。凡被院校录取的考生,报到入学后与参加普通高考录取的考生享受同等待遇。
2、单独招生计划纳入院校今年国家核定的招生计划总数内。
3、本方案由阿克苏职业技术学院单独招生工作领导机构负责解释。
4、考点地址及联系方式:
阿克苏职业技术学院考点:阿克苏市迎宾路59号阿克苏职业技术学院东校区
联系人:亚尔麦麦提老师(0997-251424713579382868)
王磊老师(15292320981)麦麦提.依明老师(18809975515)
吐拉甫.依米尔老师(13899277867) 曾磊老师(18809979756)
阿克苏职业技术学院2015年单独招生工作安排时间表
时间 |
工作内容 |
3月7日—3月25日 |
2015年阿克苏职业技术学院单独招生宣传、网上报名、填报志愿 |
4月1日—4月3日 |
对已报名考生进行资格审查 |
4月5日—4月6日 |
公布参加2015年学院单独招生面试资格考生名单 |
4月9日-4月10日 |
提交报名信息表,领取准考证、公示加分考生名单 |
4月11日 |
文化素质+职业技能考试 |
4月13日-15日 |
汇总考生成绩,拟录取 |
4月16日-17日 |
公示2015年单独招生拟录取考生名单 |
4月25日前 |
去自治区招生办公室办理相关录取手续 |
5月10日前 |
邮寄录取通知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