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眉山职业技术学院2015年单独招生章程

2015-1-20 来源:眉山职业技术学院

院校代码:12968

学校全称:眉山职业技术学院

网址:http://www.msvtc.net

学院性质:全日制公办普通高等院校

办学层次:专科

学校地址:四川省眉山市眉州大道东延段5号

一、报考条件:

(一)取得2015年四川省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资格的考生。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三)思想表现好、学习成绩优良。

(四)身体健康,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规定。

二、招生计划:

专业

中职类

普高类

 

学费

人数

类别

人数

类别

合计

(元/生.年)

旅游管理

20

旅游类

20

文理

40

3600

酒店管理

20

旅游类

20

文理

40

3600

财务管理

20

财经会计类

20

文理

40

3600

学前教育

170

教育类

40

文理

210

3600

初等教育

0

教育类

50

文理

50

3600

畜牧兽医

30

牧业类

30

文理

60

3600

农业技术与管理

30

农业类

30

文理

60

3600

机电一体化技术

40

自动化类

20

文理

60

4000

建筑装饰工程技术

20

建筑设计类

30

文理

50

5000

汽车技术服务与营销

20

汽车制造类

20

文理

40

3600

合计:

370

 

280

文理

650

 

三、考试方式、时间:

(一)文化测试:语文、数学、英语三科,总分300分(中职类考生语数英三科分数权重为5:2:3),由省教育考试院统一组织命题,合卷考试,考试时间为4月11日9:00—11:30。

(二)技能考试、面试:普通高中生采取综合素质面试,中职类考生采取技能测试,总分均为200分,考试时间为4月11日13:00—18:30。

四、录取规则:

(一)按照文化综合考试成绩加面试或专业技能测试成绩计算考试总成绩,根据考生志愿和招生计划,严格按照考生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原则进行录取。

(二)若录取过程中出现总分同分情况,则依据面试(或技能测试)成绩的高低依次录取;若文化成绩和面试(或技能测试)成绩均相同,则依据文化成绩中语文、数学、英语的单科成绩顺序依次择优录取。

(三)已被单招录取的考生,享受普通高考录取生同等待遇,不再参加普通高考的考试和录取。

(四)在校期间获得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三等奖及以上的考生和全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一等奖及以上的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可提出申请,经核实资格、学院公示后免试录取。

(五)2015年4月16日前,考生在学院招生信息网站上查询本人考试成绩。2015年4月21日—27日,学院根据招生计划和录取规则拟定录取名单,在学校网站予以公示。录取考生名单在学院网站公示7天,接受社会监督及考生申诉。公示期间,拟录取考生若要放弃录取,则应在公示期内将本人退档申请、准考证和身份证传真到学院招办办理相关放弃录取手续。

(六)在考生预录取名单公示、审核通过后,2015年4月28日办理网上录取手续,向录取考生发放录取通知书。

五、咨询方式:qq咨询(153696640)、电话咨询(028-38221260、028-38282112、028-38282113)、现场咨询。

六、收费标准:130元/生,缴费截止时间4月10日18:00。

七、监督机制:

(一)为确保录取过程规范、严格,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实行报名条件公开,选拔程序公开,录取结果公示,监督机制公开,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学校纪检部门全程参与和监督,并接受省教育厅、省教育考试院的监督。投诉电话:028-38025980

(二)以“公开、公平、公正、注重素质、择优录取”的录取原则,集体研究决定录取标准和录取结果;同时严格执行高校招生责任制及责任追究办法,严肃查处各种徇私舞弊、弄虚作假案件。

(三)考生应本着“诚信”的原则,提供个人真实信息,如有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其单招录取资格。

八、申诉渠道:考生如有诉求,应书面向学院申诉委员会申诉,联系电话:028-38201430、028-380259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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