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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城工学院2015年“专转本”自主招生简章

2015-01-13 来源:盐城工学院

根据苏教学〔2014〕13号文件“关于做好2015年普通高校‘专转本’自主招生工作的通知”精神,2015年江苏省教育厅在我校开展“专转本”自主招生录取工作,选拔全面发展、综合素质较高的优秀学生。

一、招生计划与专业

我校2015年“专转本”自主招生计划数为150人。

序号 专业名称 计划数 学费(元/年)
1 会计学 30 4600
2 旅游管理 30 4600
3 汽车服务工程 30 4600
4 土木工程 30 4600
5 化学工程与工艺 30 4600

(对报考者专科阶段所学专业等要求详见附件。)

二、选拔对象及报名条件

(一)选拔对象为列入国家普通高校招生计划,经省招生部门按规定程序正式录取的,国家和省级示范性高职院校应届毕业生,经所在学校推荐均可参加我校“专转本”自主招生选拔。

(二)报名条件:

1.思想品德好,遵纪守法;

2.所学专业符合我校接收专业的要求;

3.各科学习成绩优秀,核心课程学业考试成绩在同年级同专业排名前20%以内,无补考课程;

4.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综合素质优良,学生综合测评成绩在同年级同专业排名前20%以内;

5.在校学习期间无违法违纪处分记录。

三、选拔方法

普通高校“专转本”自主招生选拔工作是在高职院校学生报名和推荐的基础上,按照江苏省教育厅的要求,我校采取专业基础理论考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法,择优录取。

四、推荐、报名和审核

各推荐学校根据江苏省教育厅的文件要求推荐本校学生,在校内醒目处张榜公示无异议后将学生信息报送我校。

符合报名条件的学生在本人所在学校报名,填写推荐报名表,报名表须经考生本人核对无误后签字确认。考生须对报考信息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如因考生本人填报及核对有误而对录取产生不利影响,由考生本人负责。推荐表一式两份并贴好照片,随表另请加附一张照片。报名时间为2014年12月29日-2015年1月10日,每名学生只能填报一所本科院校的相关专业及是否服从其它专业志愿。

推荐学校根据报名条件负责审核报名学生的资格,同时汇总报名学生信息。相关推荐学校于2015年1月20日前请将学生推荐报名表(包含学生的附加照片)、推荐报名汇总表(须盖学校公章)以及汇总信息库(Excel电子表格)报送我校。

五、考试

(一)笔试和面试内容

1、笔试内容:专业基础理论(总分150分)

序号 专业 课程名称 参考教材
1 会计学 初级会计实务 《初级会计实务》,2013年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辅导教材,财务部会计资格评价中心编,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
2 旅游管理 旅游概论 《旅游概论》,赵利民、王明强、叶珍 主编,旅游教育出版社;《旅游学概论》,臧良运,电子工业出版社;《旅游概论》,石强,机械工业出版社。
3 汽车服务工程 机械设计基础 《机械设计基础》(第二版),陈立德 主编,高等教育出版社。
4 土木工程 工程制图 《建筑识图与绘图 》,孙秋荣,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工程制图与识图》,主编: 樊林娟 主审:于敦荣,人民交通出版社;《建筑制图》,主编:高丽荣 副编:赵丽莉、宿翠霞,北京大学出版社。
5 化学工程与工艺 化学基础综合 《基础化学》(第二版),赵玉娥、王传胜、徐雅君 著,化学工业出版社;《基础化学实验指导》(第二版),唐迪 主编,南京大学出版社。

2、面试内容:综合素质(总分50分)

累计总分中笔试成绩占75%,面试成绩占25%。

(二)考试安排

考试时间为3月7日上午8:30-10:30专业基础理论笔试,下午13:00开始综合素质面试;考生于3月6日下午13:30-18:00到我校(希望大道校区师生活动中心一楼学生事务服务中心)领取准考证,并缴纳考试费。

(三)考试费标准

根据省财政厅、物价局核定的标准,每位考生报名费10元,考试费每科45元。参加考试的学生每人缴纳报名费、考试费共100元。

六、录取

录取工作由我校招生就业处负责,在学校“专转本”自主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进行,本着德、智、体、美全面衡量的原则,按考试累计总分从高到低顺序择优录取。

七、优先录取政策

按照江苏省教育厅的规定,学生在校期间参加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专业技能大赛,全国比赛前二十名或二等奖及以上获得者、省级比赛前十名或一等奖获得者,且获得参加选拔资格的学生,我校可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学生获奖证书和相关文件复印件加盖推荐学校印章后寄送我校。

八、转入和培养

(一)“专转本”自主招生学生统一转入我校本科三年级学习。

(二)省教育厅对录取结果进行审核和注册,并办理相关学籍变更手续。

(三)我校根据“专转本”自主招生和“专转本”统一考试录取情况,统一编班,确定培养目标和培养要求,统一制定和实施教学计划、统一组织教学、统一进行教学评价,确保人才培养质量。

九、学籍管理与就业

(一)“专转本”自主招生学生,由推荐学校和我校按照学籍管理的有关规定办理转出和接收手续。

(二)“专转本”自主招生学生不得转专业和转学。

(三)“专转本”自主招生学生享受我校本科生同等待遇。“专转本”学生毕业证书内容要按照国家规定填写。

(四)“专转本”自主招生学生毕业时,按国家有关本科毕业生的就业政策执行。

十、联系方式

招生联系部门:盐城工学院招生与就业创业指导处

地址:盐城市希望大道中路1号邮编:224051

招生咨询电话:0515-88298060传真:0515-88298991

招生信息网:http://zjb.ycit.cn

E-mail:zsk@ycit.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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