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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信息职业技术学院2015年单独招生简章

2015-03-09 来源:四川信息职业技术学院

为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精神,积极推进高考招生制度改革,进一步提高高等职业教育的生源质量和办学水平,经国家教育部批准,2015年我院将继续在四川省开展单独招生改革试点工作,具体方法如下:

一、招生专业、类别及人数

2015年学院单独招生计划共700人,其中普通类200人,中职类500人。分专业计划表如下:

 系部

专业名称

普通类

中职类

学费标准

(元/年.生)

招生类别

招生计划

招生类别

招生计划

 机电工程

数控技术

文理兼收

30

加工制造类

60

4100

数控设备应用与维护

文理兼收

20

加工制造类

30

4100

 电子工程

应用电子技术

文理兼收

30

信息技术二类

60

4100

通信技术

文理兼收

15

信息技术二类

45

4100

 信息工程

计算机网络技术

文理兼收

25

信息技术一类

65

4100

软件技术

文理兼收

15

信息技术一类

35

4100

 经济管理

旅游管理

文理兼收

20

旅游服务一类

70

3700

 电气工程

电气自动化技术

文理兼收

15

信息技术二类

45

4100

 汽车工程

汽车电子技术

文理兼收

15

加工制造类

45

4100

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

文理兼收

15

加工制造类

45

4100

二、招生范围

四川省

三、报名条件

申请报名的考生须是普通高中毕业生或中等职业学校(含普通中专、职业中专、职业高中、中师校和技工学校)毕业生,且符合以下条件:

1.报名参加2015年四川省普通高考并取得考生号。

2.身体健康,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相关规定。

四、报名方式

1.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通过四川信息职业技术学院网站(www.scitc.com.cn)上的单独招生系统报名,也可到我院招生就业处现场报名。

2.普高考生报名时,可填报二个平行专业志愿,同时应填是否同意调剂录取。中职类考生在报名时,只能填报专业类别相对应的专业,填报其他专业视为无效。

3.考生网上报名信息提交完成后,需及时打印《四川信息职业技术学院2015年单独招生考试报名表》,并于领取准考证时上交。

五、报名资格审查和办理考试手续

(一)报名基础信息核对

考生基础信息采用四川省教育考试院在2015年四川省普通高考统一报名时所采集的信息。考生报名结束后,学院到省教育考试院核准考生基础信息,并在学院网站上公布基础信息核准无误的考生名单。核对通过的考生,才可参加学院组织的考试。

(二)考生办理考试手续

考生应于考试前(4月10日)到学院办理考试手续,具体事宜有:

1.学院对考生进行报名资格审查时,考生须携带以下材料:

(1)《四川信息职业技术学院2015年单独招生报名表》。

(2)二代身份证原件。未携带二代身份证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责任自负。

(3)相关证明材料(获奖证书、荣誉证书、等级证书或其他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主要有以下几种:高中阶段获得市级及以上组织的各种知识和技能竞赛前三名奖项;高中阶段被评为市级及以上“三好”学生或优秀学生干部;高中阶段思想品德方面有突出表现,获市级以上表彰。

(4)在美术、音乐、舞蹈、体育等方面有突出特长的获奖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5)准备1寸近期彩色免冠照片2张,以便办理考试手续。

2.经学院资格审查合格的考生须缴纳报名考试费130元。

3.领取准考证。

所有办理完考试手续的考生方可参加学院组织的单独招生考试。

六、考试办法

考试采用文化考试与面试(或技能测试)相结合的方法。

(一)文化考试

1.考试形式:闭卷、笔试;考试地点:四川信息职业技术学院;考试时间:150分钟。

2.考试由省教育考试院统一命题,学院自行组织阅卷评分。

3.考试内容:语文、数学、英语三科合卷考试,折算总分为100分。其中:语文占40%、数学占30%、英语占30%。

(二)面试(或技能测试)

1.普通类

学院组织专家对考生进行面试。面试为综合素质及职业倾向面试,采用现场考核和问答的方式进行,主要考察考生逻辑思维能力、语言沟通能力、专业基础知识等基本素质,总分100分。

2.中职类

学院组织专家按照相关专业要求,对中职考生相关专业基础知识、职业技能进行测试,总分100分(技能测试方案在招生信息网上公布)。

七、录取

1.考生的基础信息均采用省教育考试院统一采集的信息。

2.学院依据招生计划和考试成绩分别划定普通类和中职类各专业录取分数线。

3.各专业采用“志愿优先”的方式,按照总成绩从高到低的原则确定拟录取考生名单。总成绩相同的情况下,优先录取面试(或技能测试)成绩高的考生,若面试(或技能测试)成绩仍相同,则依次比较数学、语文、英语。

4.录取过程中若出现专业计划和计划类别不平衡,按照实际报考学生情况在计划范围内平衡专业计划和计划类别。

5.考生不享受任何加分照顾政策。对具备获奖证书证明材料的考生,在同等条件下可优先录取。

6.在校期间参加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获得一、二、三等奖和全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获得一等奖的中职毕业生,可向学院提出申请,由学院组织考核,认定合格者录入相关专业。

7.各专业录取最低分和拟录取考生名单在学院网站公示七天,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满,确认无异议后上报四川省教育考试院核准备案并办理相关录取手续,然后寄发录取通知书。

8.在拟录取名单公示期间,如有考生申请放弃录取,则在填报该专业且成绩达到合格线的未录取考生中,按照志愿顺序,根据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八、其他事宜

1.考生参加单独招生考试交通、食宿自理。

2.考生被学院正式录取后,与高考普招录取新生一视同仁;不能再参加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及录取;不得转入其他学校;不得调换专业。

3.若单独招生计划未能完成,则将未完成的计划转为面向四川省的普通高考类招生计划。

4.本办法由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九、时间安排表

时间

工作内容

3月1日~ 29日

考生登录学院网站报名或到学院招生办公室现场通过网络报名:填写信息;选报考生类别和志愿。

3月30日~4月1日

学院与省教育考试院核对考生报名信息。

4月2~3日

在学院招生信息网公布拟参加学院资格审查的考生名单,考生登录报名系统查询是否核对通过。

4月10日

考生办理考试手续:资格审查;缴费;领取准考证。

4月11日

上午:9:00~11:30,文化考试

下午:13:00~18:00,面试或技能测试

4月15日

考生在学院网站“单独招生系统”查询成绩。对成绩有异议的考生,可持准考证于4月17日到学院纪监处登记查询,逾期不再办理。

4月19日

公布拟录取考生名单(公示7日)。公示期间,拟录取考生若要放弃录取,则应在公示期间将放弃录取申请和身份证传真到学院招办办理相关放弃录取手续。

4月28日前

拟录取考生名单上报四川省教育考试院核准备案,办理正式录取手续。

5月下旬

寄发录取通知书,新生按通知书上规定时间到校报到注册。

注:以上时间若有变动,会及时更新,注意关注!!

十、新生注册和复查

1.经我院单独招生所录取的考生,须在2015年9月(详见录取通知书)到校注册。逾期未注册者,取消入学资格。

2.新生入学后,学校将认真进行复查,对不符合录取条件或有舞弊行为的考生,取消其入学资格,退回原户口所在地。

 

联系方式

部门:四川信息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就业处

地址:四川省广元市利州区雪峰教育园区

邮政编码:628040

咨询电话:400-808-5922  0839-3351918  0839-3350014(传真)

纪检监督电话:0839-3350223

学院网址:www.scitc.com.cn

官方微博:http://t.qq.com/wcx0839

官方微信:scitc08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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