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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商务职业学院2015年单独招生简章

2015-02-08 来源:四川商务职业学院

四川商务职业学院是经省人民政府批准成立、经国家教育部备案、直属省商务厅的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是一所集内外贸于一体的财经类商科高等院校。学院文家校区位于成都市青羊区文家正街227号,和盛校区位于成都市温江区和盛镇星艺大道288号。

为了进一步深化高等职业院校招生考试制度改革,积极探索高等职业教育多元化招生考试评价机制和培养模式,根据国家和省市的相关招生政策,我院特制定2015年单独招生章程如下:

一、报名条件

报名参加2015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并已经取得考生号的四川省普通高中毕业生和中职毕业生,且具备以下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品学兼优。

2、身心健康。报考我院的考生必须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

二、报名方式

1、网上报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应通过互联网登录四川商务职业学院招生就业信息网站(http://www.scswzj.net)上的“2015年单独招生报名系统”输入14位高考报名号报名。考生网上报名信息提交完成后,打印《四川商务职业学院2015年单独招生考试报名表》(无打印条件者也可在办理报名考试手续时到学院招生办公室现场打印)。

2、现场报名:考生可在报名期间到我院招生就业处现场报名。

三、志愿填报

报名的同时,需同时填报专业志愿,专业志愿数不超过四个。普高考生,除艺体专业以外均可填报;对口高职类考生,只能填报专业类别相对应的专业;美术类考生,须参加全省2015年美术类专业考试且成绩合格。

四、招生专业和招生计划

 

序号

专业名称

专业代号

招生对象

计划数(人)

收费标准(元/年)

1

市场营销

01

普高文理、中职(财经类)毕业生

80

3700

2

国际贸易实务

02

普高文理、中职(财经类)毕业生

70

3700

3

连锁经营管理

03

普高文理、中职(财经类)毕业生

80

3700

4

国际商务(中外合作办学)

04

普高文理、中职(财经类)毕业生

30

13000

5

鞋类设计与工艺

05

普高文理、中职(美术类)毕业生

40

6000

 

五、报名资格审查

1、报名结束后,学院将报名考生信息报送至四川省教育考试院审核。考生的基础信息采用四川省教育考试院统一采集的信息。

2、报名合格考生名单将在学院网站上公布,审核合格的考生方可参加学院单独招生考试。

3、考生报名后,在学院规定时间到校参加考试并须提交以下材料:

(1) 《四川商务职业学院2015年单独招生考试报名表》,也可现场打印报名表。

(2)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考生近期彩色免冠1寸照片4张。

(4)近三年获得的相关证明材料(主要获奖证书、荣誉证书、等级证书或其他材料)原件及复印件。(面试时仅作参考)

4、缴纳报名考试费130元,领取准考证,参加学院组织的考试。

六、考试办法

考试采用文化考试与面试、技能考核相结合的方法。

(一)文化考试

1、考试内容:语文(卷面100分)、数学(卷面100分)、英语(卷面100分)三科合卷考试,卷面满分为300分。

2、考试形式:闭卷、笔试。

3、考试地点:四川商务职业学院和盛校区(成都市温江区和盛镇星艺大道288号)。

4、考试时间:150分钟。

5、考试由省教育考试院统一命题,学院统一阅卷评分。试题在使用完毕前为秘密级。

(二)面试及技能考核

1、学院组织专家、教授对考生进行面试技能考核,面试技能考核满分为150分。

2、以考生填报的第一专业志愿为依据参加面试技能考核。

3、各专业面试技能考核具体要求和大纲详见附件。

(1)市场营销专业、连锁经营管理专业面试技能考核大纲及考试要求详见附件1。

(2)国际贸易实务专业、国际商务(中外合作办学)专业面试技能考核大纲及考试要求详见附件2。

(5)鞋类设计与工艺专业面试技能考核大纲及考试要求详见附件3。

七、录取原则

1、考生的政审意见和体检信息均采用四川省教育考试院统一采集的信息。

2、文化考试成绩语文按70分、数学按30分、英语按50分折合记分,满分150分;面试、技能考核成绩满分150分。总计满分300分。学院将考生的文化考试折合成绩与面试、技能考核成绩相加之和,作为考生的总成绩。

3、学院根据招生计划、参考人数和考生考试后成绩的总体情况分别划定普高类、中职各专业类的文化考试和面试、技能考核总成绩的合格线。在总成绩合格且政审体检都合格的考生中,根据考生专业志愿顺序,按总分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4、拟录取考生名单在学院网站公示七天,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满,确定无异议后上报四川省教育考试院核准备案并办理相关录取手续,手续办理完毕,学院向考生发放录取通知书。

5、公示期间,有放弃就读的考生,需由考生本人提出书面“放弃就读申请”,考生及家长签字确认,并将申请和考生身份证复印件传真至学院招生就业处。公示期满,不再受理“放弃就读申请”。传真号:028-61935558。

八、申诉渠道

考生对学院2015年单独招生报名、考试、录取等过程有异议的,可向学院纪检监审处提出申诉,申诉电话:028-61935185,也可直接向四川省教育考试院提出申诉。

九、其他事宜

1、考生被学院正式录取后,与高考普招录取新生一视同仁;不能再参加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及录取;不得转入其他学校;不得调换专业。

2、若单独招生计划未能完成,则将未完成的计划转为面向四川省的普通高考类招生计划。

十、时间安排

1、2015年3月1日至3月28日,招生宣传,接受考生网上报名或到学院招生就业处现场报名。网上报名和现场报名截止时间:3月28日18:00点。

2、2015年3月30日至4月1日,学院到四川省教育考试院核对考生基础信息。

3、2015年4月2日,网上公布基础信息审核合格考生名单。

4、2015年4月10日18:00前,考生到学院办理考试手续,核对考生信息、资料,缴纳考试费用并领取准考证。

5、2015年4月11日,文化考试和面试、技能考核。上午9:00~11:30文化考试;下午14:00~18:00面试、技能考核。

6、2015年4月17日,考生在学院网站上查询本人考试成绩。

7、2015年4月18日~4月24日,在学院网站公示各专业录取最低分和各专业拟录取考生名单。

8、2015年4月28日,拟录取考生名单上报四川省教育考试院核准备案,办理正式录取手续,并发放录取通知书(具体发放时间以学院网站公布为准)。

9、2015年8月底(详细日期见录取通知书),被录取考生到学院办理报到注册手续。

十一、新生报到注册和复查

1、经我院单独招生所录取的考生,须在2014年8月底(详细日期见录取通知书)到校注册。逾期未注册者,取消入学资格。

2、新生入学后,学校将认真进行复查,对不符合录取条件或有舞弊行为的考生,取消其入学资格。

十二、咨询电话:(02861935558

附件1:四川商务职业学院2015年市场营销专业、连锁经营管理专业单独招生面试、技能考核大纲。

附件2:四川商务职业学院2015年国际贸易实务专业、国际商务(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单独招生面试、技能考核大纲。

附件3:四川商务职业学院2015年鞋类设计专业单独招生面试、技能考核大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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