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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林业职业技术学院2015年高职招考招生章程

2015-3-18 来源:福建林业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网

福建林业职业技术学院2015年高职招考招生章程

 

为确保2015年高职招考录取顺利实施,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和《福建省教育厅关于组织实施2015年高等职业教育入学考试的通知》(闽教考〔2014〕10号)精神,结合本院实际情况,特制订本章程。

一、学院全称、校址

学院全称:福建林业职业技术学院

办学地址:福建省南平市金山路140号、福建省南平市职教园区

二、办学层次

高职

三、办学类型

经福建省人民政府批准设立的全日制公办普通高等职业技术学院,国标代码(12625)。

四、招生计划分配的原则和办法

我院2015年高职招考专业及指导性招生计划以福建省教育厅批准,福建省教育考试院公布的计划为准。

福建林业职业技术学院2015年高职招考招生计划

 

序号

系别

专业名称

学制

学历

学费(元/学年)

面向高中

面向中职

中职对应类别

1

资源环境系

林业技术

3年

专科

6000

45

15

农林牧渔类

2

资源环境系

生物技术及应用

3年

专科

6000

10

 

 

3

资源环境系

食品营养与检测

3年

专科

6000

10

 

 

4

资源环境系

旅游管理

3年

专科

6000

10

 

 

5

建筑工程系

室内设计技术

3年

专科

6000

60

30

土建类

6

建筑工程系

建筑工程技术

3年

专科

6000

150

35

土建类

7

交通工程系

道路桥梁工程技术

3年

专科

6000

30

 

 

8

交通工程系

工程造价

3年

专科

6000

150

30

土建类

9

交通工程系

工程监理

3年

专科

6000

30

 

 

10

交通工程系

市政工程技术

3年

专科

6000

15

 

 

11

经济管理系

金融与证券

3年

专科

6000

20

 

 

12

经济管理系

财务管理

3年

专科

6000

35

30

财经类

13

经济管理系

会计

3年

专科

6000

70

35

财经类

14

经济管理系

会计电算化

3年

专科

6000

35

30

财经类

15

经济管理系

市场开发与营销

3年

专科

6000

30

 

 

16

经济管理系

商务管理

3年

专科

6000

10

 

 

17

经济管理系

物流管理

3年

专科

6000

15

 

 

18

人文社科系

商务英语

3年

专科

6000

10

 

 

19

人文社科系

艺术设计

3年

专科

6000

10

 

 

20

人文社科系

广告设计与制作

3年

专科

6000

15

20

美术类

21

人文社科系

新闻采编与制作

3年

专科

6000

10

 

 

22

自动化工程系

木材加工技术

3年

专科

6000

10

 

 

23

自动化工程系

楼宇智能化工程技术

3年

专科

6000

10

 

 

24

自动化工程系

机械制造与自动化

3年

专科

6000

25

 

 

25

自动化工程系

模具设计与制造

3年

专科

6000

15

 

 

26

自动化工程系

机电一体化技术

3年

专科

6000

20

 

 

27

自动化工程系

数控设备应用与维护

3年

专科

6000

10

 

 

28

自动化工程系

汽车技术服务与营销

3年

专科

6000

10

 

 

29

自动化工程系

汽车运用与维修

3年

专科

6000

40

30

制造类

30

自动化工程系

计算机应用技术

3年

专科

6000

30

40

计算机类

31

园林系

园艺技术

3年

专科

6000

15

 

 

32

园林系

园林技术

3年

专科

6000

65

20

农林牧渔类

33

园林系

园林工程技术

3年

专科

6000

25

 

 

 

五、专业培养对外语的要求

专业培养外语语种为英语

六、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按教育部、卫生部、中国人残疾联合会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七、学费及有关收费项目的收费标准及退费办法

学生的收费项目为学费、住宿费及代办费,其中代办费为教材费、新生入学复查体检费和军训服装费。学费按照福建省物价局、财政厅、教育厅闽价[2000]费字245号文核定标准范围收取。住宿费分别按照按省物价局、财政厅、教育厅闽价费[2006]418号、闽价费[2007]75号、闽价费[2009]345号、南政价[2013]115号制定的标准进行收费。代办费项目实行多退少补原则进行结算。学生退费按省物价局、财政厅、教育厅闽价[2005]费435号文规定办理。

八、录取规则

(一)录取工作严格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和《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5年高等职业教育入学考试招生录取工作的通知》(闽教考〔2015〕6号)精神,确保招生工作公平、公正、公开。

(二)面向高中生录取规则

1、2015年面向高中生专科层次高职招考实行按专业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模式,设常规志愿和征求志愿。常规志愿和征求志愿各设20个平行且有顺序排列的专业志愿。

2、高中生以文化分投档录取,不需要参加职业技能测试。

3、2015年高职招生高中学生入学后可以在有高职招生的专业间转专业,学生转专业应按省教育厅和学院转专业有关规定进行。

(三)面向中职生录取规则

1、2015年面向中职生专科层次高职招考实行按专业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模式,设常规志愿和征求志愿。常规志愿和征求志愿各设20个平行且有顺序排列的专业志愿,中职生须选择填报与报考类别相对应的院校专业志愿。

2、根据教育部关于高职院校考试招生实行“文化素质+职业技能”评价方式的改革精神,经我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凡报考我院面向中职生招生专科各专业(除音乐类、美术类外)的考生,其文化课成绩(含政策加分,下同)应达到省定的专科保底线,且必须到我院委托的职业技能测试点参加职业技能测试。

3、我院面向中职生招生的土建类、财经类、农林牧渔类、制造类、计算机类分别全权委托福州职业技术学院、泉州黎明职业技术学院、福建农业职业技术学院、福建船政交通职业学院、福建信息职业技术学院组织职业技能测试。请考生务必按照以上学校在官网上公布的时间、地点、测试办法和相关要求参加测试。

4、面向中职生招生录取时,各专业均按照考生文化课成绩与职业技能测试成绩合成的综合分从高分到低分录取。考生的文化课成绩占综合分的比例为85%,职业技能测试成绩占综合分的比例为15%。综合分相同时,依次按照考生专业基础课、语文、数学、英语等科目的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5、报考我院面向中职生招生美术类专业的考生,以其省级专业统考成绩作为职业技能测试成绩,根据闽考院宣〔2015〕1号规定,我院不另行组织职业技能测试。考生的文化课成绩应达到省定的专科保底线。录取时,按照考生的文化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文化课成绩相同时,依次按照考生的专业基础课、语文、数学、英语等科目的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四)有关加分与降分规定,以省教育厅、省教育考试院公布政策为准。

九、颁发学历证书的学院名称及证书种类

学生按要求修完所规定的课程,成绩合格,由福建林业职业技术学院颁发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专科层次毕业证书。

十、学院对招生录取工作的监督措施

学院制定招生录取管理办法,成立招生录取工作纪检监察工作小组,对招生录取全过程进行监督,确保招生录取工作公开、公平、公正。

录取结果的公布:我院在录取结束后,及时为被录取的考生寄发录取通知书,考生可在福建省教育考试院官方网站查询录取结果。

十一、帮困和奖学金制度

1、依照《福建林业职业技术学院新生入学奖励办法》规定,达到或超过本科线的入学新生给予一次性入学奖学金2000元。

2、学院面向林业技术、木材加工技术专业学生特设“天麟奖学金”,给予入学新生一次性奖学金2000元。

3、学院每年按规定评选和发放国家奖学金(每生每学年8000元)、国家励志奖学金(每生每学年5000元)、国家助学金(特困生每生每学年4000元、贫困生每生每学年2500元)及学院奖学金(一、二、三等奖学金及单项奖学金)。

4、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可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在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5、学院为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设立“绿色通道”,并尽最大努力为其提供校内外勤工助学岗位。

十二、联系电话:0599-8461667   0599-8823450   网址:http://www.fjlzy.com

Email:312706186@qq.com   招生QQ群:3341780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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