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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州市职业大学2015年招生章程

2015-06-09 来源:扬州市职业大学

高校性质:市属院校

办学性质:公办普通高校

学校地址:江苏省扬州市文昌西路458号

招生条件:按照《教育部关于做好2015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江苏省2015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意见》的有关精神执行。

录取规则:

1、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依据统考科目成绩、学业水平测试等级、综合素质评价,再结合考生的专业志愿,择优录取。

2、文、理科考生选测等级不限。

3、学业水平测试的等级要求为4C1合格。

4、文、理科类录取:按照“依据文理,满足等级,按分排序,遵循志愿”的投档原则,对进档考生的专业按文理科“先分数后等级”的原则,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后,结合考生的专业志愿,依次录取。如考生总分相同,则按语文、数学两门科目分数与附加题分数之和从高到低再次排序,依次录取。如总分相同,语数两门总分也相同,按其学业水平测试等级排序,并依次录取。所有专业志愿都未能被录取的,有服从志愿者,将由学校根据分数调剂录取到相应专业;无服从志愿者,作退档处理。

5、体育类录取:对专业分和文化分均达省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后,按文化分与专业分之和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如投档成绩相同,则按文化分排序,依次录取。

6、美术类录取:依据全省专业统考成绩,在专业分和文化分均达省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后,按文化分与专业分之和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如投档成绩相同,则按文化分排序,依次录取。

7、音乐类录取:依据全省专业统考成绩,在专业分和文化分均达省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后,按专业分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如投档成绩相同,则按文化分排序,依次录取。

8、各类专业都要求英语语种;报考英语类专业者,英语单科成绩为良好。

9、助产专业只招女生,其他专业无性别和比例要求。

10、体检要求按江苏省教育考试院《关于做好江苏省2015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的通知》的有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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