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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职业技术学院2015年招生章程

2015-06-23 来源:陕西职业技术学院

一、院校名称:陕西职业技术学院        国标代码:12831

二、办学性质:公办

三、办学层次:高职

四、招生计划:

2015年高职(专科)招生计划以省教育厅审批、省招办公布为准。

五、办学地址:

西安市长安区西杨万甲字1号      邮编:710100

六、录取规则:

1、凡达到考生所在省、市划定的最低控制分数线以上,且第一志愿填报我院的考生择优录取。

2、外语语种要求:除应用英语(商务英语方向)专业外语语种要求为英语外,其他专业外语语种不限。

3、男女比例:无。

4、身体健康要求: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订并下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中的标准执行。

5、录取具体方式:对所有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依志愿按成绩从高到低录取。同一专业,成绩高者优先。当某考生所有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其随机调录到录取计划未满的专业。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予以退档。

6、调档比例为1:1.2。

七、收费标准:

严格按照陕西省教育厅、财政厅、物价局的收费规定,装潢艺术设计、环境艺术设计、音乐教育、装饰艺术设计和空中乘务专业学费为7500元/人·年,其他专业均为5500元/人·年。

八、奖学金政策:

1、国家奖学金:8000元/年

2、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年

3、国家助学金:1500元/年--3500元/年

4、校内设立有综合奖学金和单项奖学金

八、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陕西职业技术学院
九、证书种类:普通高校专科毕业证书

十、联系电话:029-85646810  029-85647310   029-85647313

传真:029-85646811

十一、网址:www.spvec.com.cn    邮箱:12831-zsb@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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