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闽江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15年高职招考招生章程

2015-6-1 来源:闽江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招生网

 

闽江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15年高职招考招生章程

为了确保2015年高等职业教育入学考试(以下简称“高职招考”)招生工作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和教育部、省招委会、省教育厅、省教育考试院有关规定,结合本校实际情况,特制订本章程。

一、院校层次、性质

学校全称:闽江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学校代码:14490(全国代码)

学校地址:闽江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福建省福州闽侯上街大学城学府南路1号)、邮编350108

办学层次:高职专科,学制三年

办学类型: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

主管部门:福建省教育厅

二、学校简介

闽江师范高等专科学校,一所具有百年师范办学传统的名校。其历史可以追溯到1903年由陈宝琛创办的全闽师范学堂,被誉为“闽师之源”。在一个世纪的漫漫岁月里,学校几经变迁,涌现出许多蜚声海内外的仁人志士、专家学者,如冰心、庐隐、胡也频、林默涵、邓拓、翁良毓、陈元晖等,更有数以万计辛勤耕耘在基础教育园地上的、平凡而又不平凡的人民教师。

    学校始终坚定正确的办学方向,努力强化办学特色,优化办学结构,专业设置日趋合理,师资建设不断加强,办学质量稳步提升,社会效益保持良好,走上了可持续的、内涵式发展的道路。

学校承担全市基础教育(含特殊教育)、幼儿教育的教学研究、教学指导及教学服务工作,承担中小幼师资培训、培养,教育行政干部培训和教育科研等任务,实现了基础教育师资“培养、培训、教研、科研”的四位一体,在全国同类院校中独具特色。

学校拥有完善的实践实训基地、功能齐全的校园网络和远程教育信息网络及计算机中心、多媒体教室等现代教育设施,是一所环境优美、管理规范、师资雄厚、特色鲜明的高校。

三、招生专业、招生计划

序号

专业名称

科类

学制

计划数

学费

(元/年)

1

 文秘

面向高中

3

35

6000

2

 行政管理

面向高中

3

35

6000

3

 心理咨询

面向高中

3

20

        6000

4

 导游

面向高中

3

20

6000

5

 物联网应用技术

面向高中

3

65

6000

6

 应用英语

面向高中

3

30

6000

7

 软件技术

面向高中

3

30

8000

8

 舞蹈教育

面向高中

3

10

6000

9

 物联网应用技术

计算机类

3

30

          6000

10

 导游

旅游类

3

20

6000

11

舞蹈教育

教育类

3

20

6000

合计

315

 

备注;2015年高职招考专业及指导性招生计划具体以福建省教育考试院汇总公布的为准。

四、招生录取组织机构及录取规则

1.成立以学校领导为组长的高职招考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2015年录取工作,学校招生办公室负责处理日常具体工作。

2.成立以学校党委分管纪检的校领导为组长的纪检监察小组,负责监督招生录取的各项工作和处理各类招生投诉。

3.录取规则:

(1)2015年我校高职招考招生实行按专业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模式。我校面向高中的招生按照投档分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2)根据教育部关于高职院校考试招生实行“文化素质+职业技能”评价方式的改革精神,经我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凡报考我校面向中职生招生专科各专业的考生,其文化课成绩(含政策加分,下同)应达到省定的专科保底线,且必须参加我校组织的职业技能测试;没有参加职业技能测试的考生,将不予录取。

(3)我校面向中职生招生的教育类职业技能测试全权委托福建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组织。面向中职生招生的计算机类职业技能测试全权委托福建信息职业技术学院组织。面向中职生招生的旅游类职业技能测试全权委托福州职业技术学院组织。请考生务必按照上述三所学校在官网上公布的时间、地点、测试办法和相关要求参加测试。

(4)录取时,面向中职生招生的各专业均按照考生文化课成绩与职业技能测试成绩合成的综合分从高分到低分录取。考生的文化课成绩占综合分的比例为85%,职业技能测试成绩占综合分的比例为15%。综合分相同时,依次按照考生专业基础课、语文、数学、英语等科目的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五、2015年我校高职招考收费项目、标准按物价主管部门批准及学校最终确定公布的收费标准执行,退费办法按闽价〔2006〕费154号文件执行。

高等职业教育入学招生录取的考生于9月秋季入学。不按时入学的,视为自动放弃录取资格。

六、学历文凭和学生待遇

高职招考录取的学生属国家计划内统一招生,学生毕业颁发福建省教育厅统一印制、国家教育部电子注册的专科毕业证书,毕业证书可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上查询认证,颁发毕业证书的学校名称:闽江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在学费、学籍管理、学历文凭、“国家高等学校学生资助政策”体系以及学校的奖、贷、助学等方面与普通高考高招录取的学生享受同等待遇。

七、咨询、查询、联系方式

凡志愿报考我校的考生,可登录学校网站或来电咨询我校办学情况和有关招生资讯。

咨询电话:0591-23510070 23510071

咨询时间:正常工作日上午8:30-11:40  下午2:00-5:00

传真:0591-23510070              联系人: 陈老师杨老师

新校区地址:福州上街大学城学府南路1号(福建师大南门对面)(邮编:350108)

E-Mail:mjszzsb@163.com        

网址:./

八、本章程由闽江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闽江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2015年3月18日

 

闽江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15年高职招考招生章程

 

为了确保2015年高等职业教育入学考试(以下简称“高职招考”)招生工作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和教育部、省招委会、省教育厅、省教育考试院有关规定,结合本校实际情况,特制订本章程。

一、院校层次、性质

学校全称:闽江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学校代码:14490(全国代码)

学校地址:闽江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福建省福州闽侯上街大学城学府南路1号)、邮编350108

办学层次:高职专科,学制三年

办学类型: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

主管部门:福建省教育厅

二、学校简介

闽江师范高等专科学校,一所具有百年师范办学传统的名校。其历史可以追溯到1903年由陈宝琛创办的全闽师范学堂,被誉为“闽师之源”。在一个世纪的漫漫岁月里,学校几经变迁,涌现出许多蜚声海内外的仁人志士、专家学者,如冰心、庐隐、胡也频、林默涵、邓拓、翁良毓、陈元晖等,更有数以万计辛勤耕耘在基础教育园地上的、平凡而又不平凡的人民教师。

    学校始终坚定正确的办学方向,努力强化办学特色,优化办学结构,专业设置日趋合理,师资建设不断加强,办学质量稳步提升,社会效益保持良好,走上了可持续的、内涵式发展的道路。

学校承担全市基础教育(含特殊教育)、幼儿教育的教学研究、教学指导及教学服务工作,承担中小幼师资培训、培养,教育行政干部培训和教育科研等任务,实现了基础教育师资“培养、培训、教研、科研”的四位一体,在全国同类院校中独具特色。

学校拥有完善的实践实训基地、功能齐全的校园网络和远程教育信息网络及计算机中心、多媒体教室等现代教育设施,是一所环境优美、管理规范、师资雄厚、特色鲜明的高校。

三、招生专业、招生计划

序号

专业名称

科类

学制

计划数

学费

(元/年)

1

 文秘

面向高中

3

35

6000

2

 行政管理

面向高中

3

35

6000

3

 心理咨询

面向高中

3

20

        6000

4

 导游

面向高中

3

20

6000

5

 物联网应用技术

面向高中

3

65

6000

6

 应用英语

面向高中

3

30

6000

7

 软件技术

面向高中

3

30

8000

8

 舞蹈教育

面向高中

3

10

6000

9

 物联网应用技术

计算机类

3

30

          6000

10

 导游

旅游类

3

20

6000

11

舞蹈教育

教育类

3

20

6000

合计

315

 

备注;2015年高职招考专业及指导性招生计划具体以福建省教育考试院汇总公布的为准。

四、招生录取组织机构及录取规则

1.成立以学校领导为组长的高职招考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2015年录取工作,学校招生办公室负责处理日常具体工作。

2.成立以学校党委分管纪检的校领导为组长的纪检监察小组,负责监督招生录取的各项工作和处理各类招生投诉。

3.录取规则:

(1)2015年我校高职招考招生实行按专业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模式。我校面向高中的招生按照投档分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2)根据教育部关于高职院校考试招生实行“文化素质+职业技能”评价方式的改革精神,经我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凡报考我校面向中职生招生专科各专业的考生,其文化课成绩(含政策加分,下同)应达到省定的专科保底线,且必须参加我校组织的职业技能测试;没有参加职业技能测试的考生,将不予录取。

(3)我校面向中职生招生的教育类职业技能测试全权委托福建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组织。面向中职生招生的计算机类职业技能测试全权委托福建信息职业技术学院组织。面向中职生招生的旅游类职业技能测试全权委托福州职业技术学院组织。请考生务必按照上述三所学校在官网上公布的时间、地点、测试办法和相关要求参加测试。

(4)录取时,面向中职生招生的各专业均按照考生文化课成绩与职业技能测试成绩合成的综合分从高分到低分录取。考生的文化课成绩占综合分的比例为85%,职业技能测试成绩占综合分的比例为15%。综合分相同时,依次按照考生专业基础课、语文、数学、英语等科目的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五、2015年我校高职招考收费项目、标准按物价主管部门批准及学校最终确定公布的收费标准执行,退费办法按闽价〔2006〕费154号文件执行。

高等职业教育入学招生录取的考生于9月秋季入学。不按时入学的,视为自动放弃录取资格。

六、学历文凭和学生待遇

高职招考录取的学生属国家计划内统一招生,学生毕业颁发福建省教育厅统一印制、国家教育部电子注册的专科毕业证书,毕业证书可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上查询认证,颁发毕业证书的学校名称:闽江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在学费、学籍管理、学历文凭、“国家高等学校学生资助政策”体系以及学校的奖、贷、助学等方面与普通高考高招录取的学生享受同等待遇。

七、咨询、查询、联系方式

凡志愿报考我校的考生,可登录学校网站或来电咨询我校办学情况和有关招生资讯。

咨询电话:0591-23510070 23510071

咨询时间:正常工作日上午8:30-11:40  下午2:00-5:00

传真:0591-23510070              联系人: 陈老师杨老师

新校区地址:福州上街大学城学府南路1号(福建师大南门对面)(邮编:350108)

E-Mail:mjszzsb@163.com        

网址:./

八、本章程由闽江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闽江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2015年3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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