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招生委员会关于做好2015年高职(专科)院校招生工作的通知》(黔招委[2015] 2号)精神,结合我院实际,2015年我院就部分专业面向贵州省进行单独招生。为切实做好该项工作,制定本章程。
一、学院概况
黔东南民族职业技术学院是2001年经贵州省人民政府批准、国家教育部备案成立的公办高等职业院校,是贵州省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
1、学院代码:12822(国标)
2、学院全称:黔东南民族职业技术学院
3、办学性质:公办
4、办学层次:高等职业教育
5、办学形式:普通全日制
6、学院地址:贵州省凯里经济开发区凯开大道1009号(邮编:556000)
学院有58年办学历史。校园占地面积1503亩,校舍建筑面积30万平方米,馆藏纸质图书30万册,电子图书11.3万册;现有教职工636人,其中专任教师535人,教授20人,副高级职称125人,硕士研究生及以上77人,“双师型”教师239人,外籍教师2人,校外兼职教师600多人。建有贵州省第六十二国家职业技能鉴定所、黔东南州导游服务中心、黔东南州会计电算培训中心、黔东南州职业考试培训中心等;是国家技能型紧缺人才“护理专业”培养基地、全国第一批卓越医生教育培养计划项目试点高校、首批全国职业院校民族文化传承与创新示范专业点、贵州省同时开办临床和口腔医学专业的唯一高职院校、贵州省少数民族传统医药文化研究基地、贵州省第四批民族民间文化教育项目学校。
学院设有汉天下物联网学院、大地建筑学院、生物与环境工程系、旅游与商务管理系、财经系、护理系、临床医学系、医药技术系、口腔医学系,开设护理、临床医学、药学、口腔医学、康复治疗技术、旅游工艺品设计与制作(银饰与木雕、刺绣与蜡染两个专业方向)、民族音乐与舞蹈、旅游管理、园艺技术、园林技术、畜牧兽医、电子商务、市场营销、物联网应用技术、会计、审计、建筑工程技术、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计算机应用技术等48个专业,有国家重点建设专业5个、国家示范建设专业1个。
学院坚持以服务为宗旨、以市场为导向,全面深化教育教学改革,不断提升技能技术人才培养质量,现有全日制在校大专学生11209人;近年来,学生获省级以上技能大赛奖项近90项,其中一等奖近20项,学生参加全国、全省各类比赛活动,获得近100项个人和集体奖项;毕业生“双证率”达到100%,就业率95%以上,专业对口就业率85%以上,用人单位满意率90%以上。学院的影响力和美誉度得到广泛认可,先后被评为全国教育系统先进集体、全省高职高专院校思想政治教育工作优秀单位、全省高校体育工作先进单位、全省高校国家助学贷款先进单位、贵州省特色文化学校建设单位、贵州省学校安全稳定综合治理工作先进单位、贵州省安全文明校园、贵州省安全文化建设示范校园等。
二、招生计划
2015年单独招生计划30人。
2015年单独招生专业及计划表
序号 |
专业名称 |
学制 |
学费标准 (元/年) |
招生计划 |
备注 |
1 |
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 |
3年 |
3500 |
10 |
|
2 |
物联网应用技术 |
3年 |
3500 |
10 |
|
3 |
建筑工程技术 |
3年 |
3500 |
10 |
|
三、报考条件及程序
(一)报考条件:
1、参加贵州省2015年普通高考和中职单报高职考试报名取得报名号的应、往届普通高中和中职毕业生。
2、思想政治品德和身体健康状况均符合教育部《2015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
(二)报考流程:登录学院招生信息网站(http://zsjy.qdnpt.com),下载《黔东南民族职业技术学院2015年单独招生报名表》并准确填写好,打印后签署考生所在学校意见;下载《黔东南民族职业技术学院2015年单独招生考生诚信承诺书》,并由考生本人签字。
(三)邮寄书面材料:
1、报名表:《黔东南民族职业技术学院2015年单独招生报名表》;
承诺书:《黔东南民族职业技术学院2015年单独招生考生诚信承诺书》。
2、考生本人户口簿复印件一份(A4纸),身份证复印件一份(A4纸);
3、近期一寸免冠照片四张;
4、高中阶段获取各类奖项(A4纸),必须加盖学校公章。(取得证书的考生)
5、以上邮寄材料请于2015年4月5日之前(以邮戳日期为准)寄到黔东南民族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就业指导办公室进行复核确认。
6、也可直接携带上述材料于2015年4月10日前到黔东南民族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就业指导办公室报名,复核确认。
7、报名成功的考生,请于2015年4月11日到黔东南民族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就业指导办公室领取准考证,并查看考场。
(四)考生所交材料不退还。
四、测试方法、时间、地点
1、学院成立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命题,组织考试和评卷,录取。
2、测试科目:
(1)普通高中考生:文化知识(依据高中阶段学业水平成绩折算)(200分),相应专业技能测试(200分)。
(2)中职学校(技校)考生:文化知识(语文+数学)(200分),相应专业技能测试(200分)。
3、考试时间:2015年4月12日(上午8:30-11:30,语文+数学,下午2:30-5:30,相应专业技能测试)。
4、考试地点:黔东南民族职业技术学院阶梯教室(详见准考证)。
3、考试方式:文化知识(语文+数学):闭卷,现场答题;相应专业技能测试:现场测试。
五、录取规则及要求
1、严格遵守教育部和贵州省招生考试院的有关招生录取工作政策和规定,按照“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综合评价”的原则,按考生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录取分数由学院自行确定。
2、2015年4月15日将学院预录取考生名单上报贵州省招生考试院审核备案及公示。
3、2015年5月下旬发放新生录取通知书。
4、身体健康状况要求: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5、经我院单独招生录取的考生与普通高考录取考生性质相同,凡确认录取后不再参加2015年6月7-8号的普通高考和中职单报高职考试。
六、实施进程安排表
程序 |
日程安排 |
日期 |
考生报名 |
考生来校及网上报名时间 |
2015年3月10-4月5日 |
考生测试 |
核考生信息,发放准考证 |
2015年4月10-11日 |
文化知识考试(笔试) |
2015年4月12日 |
|
相应专业技能测试 |
2015年4月12日 |
|
录取公示 |
在学院招生信息网及贵州省招生考试院网站上向社会公示录取名单 |
2015年4月15-20日 |
发放录取通知书 |
2015年5月28日 |
七、学制、学历及待遇
学院单独招生录取的学生,学制为三年;在校期间与参加全国普通高考录取学生享受同等管理。学历证书与参加全国普通高考录取学生相同,均为普通高等学校专科学历,享受与全国普通高考录取学生同等待遇。
八、收费标准及奖助措施
1、学校严格执行贵州省物价局、贵州省财政厅、贵州省教育厅批准的学费、住宿费等收费标准。
2、奖励、资助方案: 家庭贫困学生,可申请办理国家助学贷款,也可获得国家助学金,帮助完成学业;品学特优者可获国家奖学金,品学兼优的贫困学生可获国家励志奖学金。
九、违规处理与招生监督
1、为顺利完成单独招生工作,并确保质量,整个选拔实施工作在省招生考试院的统一领导下,由学院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实施。
2、所有参加单独招生考试的工作人员都要认真学习招生政策、规定,严格执行《2015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的要求,确保单独招生工作顺利完成。
3、单独招生工作的全过程由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参与、实施监督,并主动接受省招生考试院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4、考生应本着诚信原则向学院提出申请,如有以虚报、隐瞒或伪造、涂改有关材料及其它欺诈手段取得单独招生资格的,将按照有关规定取消其单独招生报名资格;对违规录取的考生,一经查实,坚决取消其录取资格或入学资格。
5、其它违规行为的处理遵照教育部有关规定执行。
十、学历证书的颁发
学生在规定的年限内,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课程内容,达到毕业要求,发给国家承认学历的、经教育部学籍、学历电子注册的黔东南民族职业技术学院毕业证书,并以此具印。
十一、其它附则:
1、本章程若有与上级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上级有关政策为准。未尽事宜,按上级有关规定执行。
2、本章程由黔东南民族职业技术学院负责解释。
十二、联系方式
招生咨询电话:(0855)8366702,8585086,8365272(兼传真)
网址:http://www.qdnpt.com http://zsjy.qdnpt.com
邮箱:qdnzyzsb@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