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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阳护理职业学院2015年单独招生章程

2015-03-07 来源:贵阳护理职业学院

一、学院概况

办学性质:贵阳护理职业学院是国家教育部备案、贵州省人民政府批准,具有高等学历教育招生资格的公办高等职业院校;是贵州省省级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

办学层次:高等职业教育(专科)

学习形式:普通全日制

学院地址:贵阳市观山湖区石林西路2号

学院有护理、药学、检验、卫生管理等专业大类,高职招生的专业共17个。学院现有全日制高职在校学生5000余人;学院师资力量雄厚现有教职工326名,其中高级职称73人,双师素质教师162人。学院各专业围绕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实行校企(行业)合作,校企(行业)共建专业,培养技能型实用人才。学院高度重视学生的生产实训,建有稳固的贵阳市妇幼保健院、金阳医院、贵阳市第一人民医院、第四人民医院等省内外实训基地70余个。学院教学设施设备齐全先进,建有现代化的教学实验楼、会堂、室内外运动场馆以及学生公寓、食堂;拥有教育信息网络中心、计算机室、多媒体教室、电子阅览室、生命科学馆和康复实训中心、母婴保健实训中心、药物物流实训中心、医学检验和卫生检验与检疫实训中心、急危重症实训中心等8个集教学、培训、职业技能鉴定、技能考试和技术研发相结合的实训中心。学院的300余个实训室有教学所需的高效液相色谱仪、气相色谱仪、紫外分光光度计、红外分光光度计、原子吸收分光光度计、全自动菌落分析仪、全自动生化分析仪、全自动血细胞分析仪、鸟牌呼吸机等一大批高级精密仪器。图书馆环境优雅,各类学习资料众多,现有藏书35万余册。

贵阳护理职业学院作为贵州省第15国家职业技能鉴定站,具有护理保健类、药学类、检验类、公共卫生管理类、美容化妆形象设计类等45个高、中、初级工种的培训、鉴定资格。为方便学生就业,学院实行“双证书”制度,学生在获得学历证书同时,必须取得相关职业技能证书才能毕业。

二、招生专业和招生计划数(200)

单独招生计划数控制在学院2015年招生总计划的20%以内。

1.普通高中毕业生40名

2.中职毕业生160名

学院2015年单独招生计划表

专业名称

学制

计划数

学费

应往届普通高中毕业生

应往届

中职毕业生

卫生检验与检疫技术

三年

4

15

执行2015年物价审核部门颁布的标准

公共卫生管理

三年

4

15

医学影像技术

三年

4

20

药学

三年

4

25

中药

三年

4

20

医药营销

三年

4

15

药物分析技术

三年

4

15

 

医学检验技术

三年

8

20

 

医学营养

三年

4

15

 

三、报名条件、报名时间、报名方法

(一)报名条件

1.参加贵州省当年(2015年)高考报名的应、往届普通高中生。

2.参加贵州省当年(2015年)中职单报高职报名的医学类学校应、往届中职毕业生。

上述毕业生的思想政治品德和身体健康状况符合教育部关于2015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有关工作规定。

3.在符合条件的前提下,每位考生可填报两个专业志愿,药学专业普通高中毕业生限招理科生,其他专业文理不限。

(二)报名时间

2015年3月9日至3月31日

(三)报名方法

1.网上报名。考生可登录贵阳护理职业学院网站(http//www.gynvc.edu.cn)进入网上报名系统,按系统提示填报本人真实信息报名后,下载打印《贵阳护理职业学院2015年单独招生报名表》和《诚信承诺书》。其中单独招生报名表需要签署考生所在学校意见,诚信承诺书由考生本人签字。于2015年4月3日前将填写好并加盖学校公章的《单独招生报名表》和本人签字的《诚信承诺书》以及以下①一④相关报名资料复印件邮寄至观山湖区石林西路2号贵阳护理职业学院招生与就业处。

2.现场领取报名表报名。考生可直接到观山湖区石林西路2号贵阳护理职业学院招生就业处报名,报名时请携带相关报名资料;①考生本人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一份(A4纸);②考生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A4纸);③近期一寸红底免冠照片五张;④应届毕业生须交学籍证明一份;往届考生须提交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⑤高中(中职)阶段获取各类奖状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四、考试内容、时间及方法

(一)考试内容

语文、数学、职业适应性测试(医学基础知识常识)

(二)考试时间及方法

1.时间:2015年4月11日上午8:30-11:00

2.方法:闭卷考试

3.考试分值为每科100分,总分300

(三)领取准考证

报名考生请携带本人身份证于2015年4月8-10日上午9:00至下午16:30内直接到贵阳护理职业学院招生与就业处领取准考证,逾期视为放弃。

(四)考试参考资料

1.普通高中学生的考试参考资料为:高中阶段语文、数学教材。

2.中职毕业学生的考试参考资料为:语文出版社2009年出版的《语文》(基础模块)第一、二册或高等教育出版社2009年出版的《语文》(基础版)第一、二册;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2009年出版的《数学》上下册或语文出版社2009年出版的《数学》(基础模块)第一、二册。

五、录取规则

(一)录取原则

公平、公正、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二)录取方式

学院委托第三方组织考试,根据各专业计划数和考生所填报志愿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择优录取,在分值相当的情况下,优先录取具有特长的考生。

(三)录取时间

4月14日在学院网站公布考试成绩。

(四)公示及发放预录取通知书

4月15日学院将预录取名单报省招生考试院审核及公示。4月20日以后可登录学院网站查询录取公示结果或登录贵州省招生考试院网站(http://www.gzszk.com)查询录取公示结果。4月30日以后发放学院预录取通知书。

2015年8月22日学院根据贵州省招生考试院核准备案的录取考生名单填写录取通知书,加盖贵阳护理职业学院印章后经邮政特快专递寄送录取考生预留通讯地址。

(五)录取待遇

在省招生考试院的领导下,由学院负责招生录取的具体工作。考生被录取后,与统一招生考试录取的普通高校新生待遇相同。

(六)考生身体健康要求

在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规定的标准的基础上护理类、助产类按特殊专业录取,要求学生五官端正,口齿清楚,无残疾;女生身高须在1.58米以上、男生身高须在1.68米以上。

(七)根据省教育厅、省招生考试院相关文件规定,凡参加贵阳护理职业学院单独招生考试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2015年普通高考和中职单报高职统一考试;考生在被我院录取后按相关规定不能转往其他学校;未被我院单独招生录取的考生,可以继续参加2015年普通高考和中职单报高职统一考试。

六、收费标准

严格按照贵州省有关部门批准的学费、住宿费、报名费等收费项目及标准执行。

七、学历证书颁发

学生在规定的学习年限内,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内容,达到毕业要求,发给国家承认学历的经教育部电子注册的贵阳护理职业学院毕业证书,并以此具印。

八、纪检监督

学院严格遵守和执行教育部和省教育厅有关招生的政策、纪律规定,对招生工作中违反招生工作程序和纪律、徇私舞弊的单位及个人,严格追究责任,情节严重者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监督电话:0851-84127097

九、招生咨询与联系方式

学院招生与就业处咨询电话:

0851- 84127116 84127117 传真:0851-84127117

学院地址:贵阳市观山湖区石林西路2号

学院网址:http//www.gynvc.edu.cn

邮政编码:5500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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