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适应我省教育教学改革和经济发展对本科层次人才的需要,根据江苏省教育厅苏教学〔2014〕12号文件精神,我校2015年继续开展“专转本”招生工作。现将有关招生办法公布如下:
一、报考
1.选拔对象:列入国家普通高校招生计划,经江苏省招生部门按规定程序正式录取在本省各类普通高校的专科三年级在籍学生。
2.报名条件:
(1)思想品德较好,遵纪守法,身体健康;
(2)在校学习期间未受记过及以上纪律处分;
(3)修完学校教育教学计划规定内容,达到毕业要求,能正常毕业。
3.考生报名资格由推荐高校根据报考条件、学籍管理的有关规定对其进行审核。
二、招生录取
根据我校本年度“专转本”招生计划和考生志愿,从符合报名条件,且参加2015年江苏省“专转本”统一考试、达到划定的录取资格线上的考生中按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择优录取。
对跨大专业门类、专业基础课不符合招生要求的,我校原则上不予录取。“专转本”学生入学报到时需查验毕业证书,对未取得专科毕业证书的,我校将按照江苏省教育厅苏教学〔2014〕12号文件精神,不予办理入学手续和学籍电子注册。
三、培养与收费
经江苏省教育厅审批录取的“专转本”学生,按录取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地点办理报到、交费、注册手续。
“专转本”学生入学后,统一安排转入录取专业三年级学习,转入学生按专业单独编班,学制为两年。
“专转本”学生与同专业学生实行相同收费标准,人文社科类专业学费为14000元/年·生,理工科类专业学费为15000元/年·生,住宿费为1400元/年·生。(各专业学费标准详见招生计划表)
四、学籍管理与就业
1.“专转本”学生由我校和推荐院校按照学籍管理的有关规定办理转出和接收手续。学生入学后不得转专业和转学。
2.学生学业期满且成绩合格,颁发南京理工大学泰州科技学院普通全日制本科毕业证书(按国家规定填写);经我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核,符合学位授予条件者,授予南京理工大学泰州科技学院相关学科门类的学士学位证书。
3.“专转本”学生毕业时,按国家有关本科毕业生的就业政策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