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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美术学院2015年在职攻读艺术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

2015-05-16 来源:西安美术学院

一、报名
(一)报考条件
1.2015年7月31日前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或本科以上毕业并取得毕业证书(一般应有学位证书),具有艺术创作实践经验;
2.2010年7月31日前国民教育序列大学专科毕业并取得毕业证书,有5年(含)以上艺术创作实践经验并获得省部级以上创作或表演奖励者也可报考(获奖作品在报名时必须提供原件及复印件)。
(二)报名办法【采取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相结合的报名方式】
1、网上报名:2015年6月23日-7月11日,登录:“在职人员攻读硕士专业学位管理信息平台”(http://www.chinadegrees.cn/zzlk)进行注册,提交报名信息,上传本人近期电子照片(采用护照证件照片标准,该电子照片将在《报名登记表》、《资格审查表》、《准考证》上使用)。考生网上报名成功后,打印报名系统生成的《报名登记表》。【所有考生必须选择西安美术学院报考点,不接受外报考点考生】;
(1)报考条件自审:所有报考者须满足所报学位类别应具备的条件。在网上填写报名信息前,必须认真阅读所报考学位类别应具备的条件,确定自己是否符合报考条件。如不满足相关条件或提供虚假信息,即使报名参加了考试,我院不予录取,责任由考生自负。
(2)按要求填写并提交报考信息,牢记各自报名序号(请在备注信息一里注明所报研究方向及导师)。
(3)现场确认前,可以随时浏览、修改相关信息。
2、现场确认
2015年7月12日-7月15日,报考者持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港澳台身份证件、华侨身份证或外籍护照)、学位和学历证书原件以及《报名登记表(样表)》到西安美术学院招生办进行交验(留存所交验证件的复印件),签字确认考试报名信息。
3、报考者应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进行网上报名和现场报名。逾期不予以办理。
(三)所有考生请于2015年10月15日起登陆报名网站下载《准考证》。
(四)报名证件要求与预报名
根据国务院学位办文件要求,参加此项考试的居住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公民规定使用的有效身份证件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其他人员规定使用的有效身份证件为港澳台身份证件、华侨身份证和外籍护照。
现役军人、人民武装警察报名参加此项考试,也须持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报名,否则不予报名。
在报名期间无法出具规定的有效身份证件的报名考生,可采用预报名方式用现有身份证件进行网上报名、现场确认和缴费,但考生须签署预报名承诺书,承诺于2015年10月9日-10日持规定的有效身份证件到省级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主管部门指定地点修改。届时不能兑现承诺者,预报名无效,不能下载准考证,不许其入场考试,所交报名费不予退还。
二、资格审查
联考成绩发布后,依照国家公布的成绩过线考生可登录学位网下载本人《2015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资格审查表》,本人签名后将该表提交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或档案管理部门),核准表中内容、填写推荐意见,并在电子照片上加盖公章,然后将《2015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资格审查表》交西安美术学院招生办进行资格审查。如考生持境外学历、学位报考,资格审查时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报告。
三、入学考试及录取
攻读艺术硕士专业学位入学考试采用初试与复试相结合的办法对考生的专业素质、专业能力和专业基础知识进行考察,初试实行全国联考,复试由本院单独组织。
1、考试地点及时间:
①初试时间:2015年10月25日上午8:30-11:30(考试科目:艺术硕士入学资格考试)
初试地点:由陕西省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主管部门统一安排。具体见准考证上指定的考试地点;
②复试地点:西安美术学院院本部。
复试科目及时间:

研究方向 时 间 10月26日
8:30—12:00
10月26日
14:00—17:30
10月27日
8:30—11:30
10月27日
14:00—17:00
10月28日
14:30开始
其他研究
方向
科 目 专业创作 素描、速写 专业基础理论 政治理论 面试
携带本人近期作品照片5张(8寸大小)
艺术教育 科 目 专业技能(早上8:30开始) 中外音乐史或中国舞
蹈史(二选一)
面试

2、报名费:①联考报名考试费80元【缴纳报名考试费将通过网上电子支付的方式完成】;②复试费:100元。【复试报名考试费现场确认时缴纳】
3、录取:依据初试成绩(入学考试成绩)和复试成绩综合考察,按照国家下达招生计划择优录取。入学时间:秋季入学,具体时间详见录取通知书。考生被录取后,其人事关系、工资及医疗福利待遇由原单位负责,毕业后回原单位工作。
四、培养方式
攻读艺术硕士专业学位(MFA)学制为三年。培养过程中突出专业特点,以实践为主并兼顾理论及内在素质的培养;教学方式采用课堂讲授、技能技巧的个别与集体训练及艺术实践等相结合的方式。实行导师负责制,并聘请高水平的艺术家配合指导艺术实践,在校累计学习时间不少于一年半(食宿费自理),其中,至少有一年脱产学习。
五、学位论文、学位授予
学位论文写作必须与艺术创作实践紧密结合,根据创作领域,结合创作实践和创作作品展示,对作品进行分析和阐述,并就专业问题进行答辩。专业考核与综合素质考核通过者、修满规定学分,成绩合格,学位论文答辩通过者,按规定程序授予艺术硕士专业学位。
六、收费标准
培养费(课程学习)按学分收取,每学分人民币1000元,论文、毕业创作指导及答辩费人民币13000元,共计人民币45000元。培养费报名时一次性缴清或逐年缴纳。同时缴教材费800元(分两学年缴纳)。
七、招生目录网上报名时请在备注信息一栏内填写所报导师

专业名称
及代码
院系名称 研究方向 导师姓名 招生
计划
考试科目
135107
美术
中国画系 人物画创作 教 授:贺荣敏、刘西洁
副教授:叶华、李阳、郭茜
75名 全国联考科目:
艺术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入学资格考试【含艺术学基础、外语(英语)】
注:参照《艺术硕士(MFA)专业学位研究生入学资格全国联考考试大纲及指南》(中央音乐学院出版社)

其他研究方向复试科目:
1.政治理论
2.专业创作
3.素描、速写
4.专业基础理论

艺术教育研究方向复试科目:
1.政治理论
2.中外音乐史或中国舞蹈史(二选一)
3.专业技能【舞蹈、钢琴、声乐(三选一)】具体要求见附件1.
山水画创作 教 授:王晓、王保安、李云集、宋晓峰、李玉田
副教授:刘丹
花鸟画创作 教 授:李鸿照、姜怡翔、麻元彬
副教授:刘英
中国书法艺术 副教授:贺文荣
油画系 油画艺术 教 授:潘晓东
副教授:龚建中、钟晓京、任兰新、梁宏理、孙蛮、何军
当代油画艺术 教 授:韩宝生、贺丹、赵健
版画系 版画艺术 教 授:杨锋、张凌
副教授:许欲晓、廖宗蓉、陶加祥
雕塑系 雕塑艺术 教 授:石村、王志刚
副教授:张耀、陈晓春
美术教育系 水彩技法及创作 副教授:史涛、宋清
造型艺术基础 副教授:张元稼、王风华、刘沛
综合材料绘画 副教授:李朝晖、郭志刚
影视动画系 摄影艺术 副教授:谢爱军
影视艺术 副教授:鲁涛
动漫艺术 副教授:史纲、邓强
实验艺术研究 副教授:武小川
艺术教育学院 艺术教育 指导小组(白萌、陶敏霞、姚青、张涛、彭军、李淑琴)
135108
艺术
设计
设计系 视觉传达艺术 教 授:郭线庐、彭程、柯建军、黄向东、刘时燕、苏克
副教授:张浩、王宏香
展示设计艺术 副教授:周维娜、李路葵、康捷
环艺系 环境艺术 教 授:吴昊
副教授:孙鸣春、秦东、华承军、濮苏卫、刘晨晨、周靓、海继平、梁锐
工艺系 装饰艺术 教 授:任焕斌、李青、郝光、朱尽晖、梅琦
副教授:韩国栋、王海力、李荣伟、王檬檬、高蕾
服装系 服装设计艺术 教 授:吕春祥
副教授:梁曾华、石历丽、陈霞

八、未尽事宜请来电垂询或登陆招生主页查询。http://www.xafa.com.cn
单位国际代码:10729联系部门:招生办公室电话:029-88222342,88247882传真:029-88221716
地址:陕西省西安市含光路南段100号邮编:710065
附件:1.艺术教育研究方向复试科目(专业技能)具体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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