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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中医药大学翰林学院2015年专转本招生简章

2015-01-05 来源:南京中医药大学翰林学院

一、学院简介

南京中医药大学翰林学院是2005年5月经教育部批准设立的独立学院,其前身是2002年3月由江苏省教育厅批准成立的南京中医药大学公有民办二级学院。学院于2010年9月移址素有“文昌水秀,祥泰之州”美誉的苏中历史名城泰州市办学,坐落在国家医药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内,为首家进驻中国医药城的全日制本科院校。

学院建设了一支以南京中医药大学教师为骨干,专任教师为基础的专兼结合、高素质、高水平的优秀师资队伍。学院积极探索和创新产学研一体化办学模式,内涵建设成效显著,教学质量稳步提升,师资队伍结构优化,办学条件逐步改善,管理体制机制不断创新,内部运行规范高效,构建体现时代特征、学院特色、“校”“城”融合、重应用能力的人才培养体系,积极培养具有国际竞争能力的应用型、复合型、创新型高级人才。目前设有中医学、护理学、应用心理学、针灸推拿学、中药学、药学、制药工程、药物制剂、中药资源与开发、药事管理、公共事业管理、国际经济与贸易、市场营销、信息管理和信息系统等14个本科专业。

学院秉承南京中医药大学“治学严谨,继承创新”的优良传统,依托母体大学优质教育资源,注重质量,稳步发展,形成了良好的办学基础。校园依湖而建,建筑新颖、环境优美、景色怡人,学术氛围浓厚。校内各项教学实验及生活设施先进齐全,是莘莘学子理想的学习深造场所。泰州国家医药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及其旗下数百家企事业单位为学生提供良好的实践、实习、产学研结合的场所,为毕业生就业提供了广阔的前景。

学院努力加强教学管理和学生管理,在巩固专业基础知识的同时,着力培养学生的开拓创新精神和实践动手能力,并全面推进大学生素质教育,积极开展学生社会实践、科技文化活动和社团活动,形成了“翰林情”新生文化节、“翰林韵”大学生艺术节、“翰林人”大学生风采系列大赛等一批品牌活动。为提高学生学习的积极性,学院提供各类奖、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临时困难补助等方式帮助贫困学生克服经济困难,完成学业。

学院将立足泰州办学实际,继续坚持以人为本、特色兴校、人才强校、校企合作,坚持以专业建设为龙头,人才培养为中心,教师队伍建设为关键,和谐校园建设为保障,不断深化教育教学改革,着力提升学院的核心竞争力。凝心聚力,励精图治,努力将我院建设成为办学规模、专业设置、人才培养质量适应区域经济和泰州中国医药城产业发展的新型独立学院。

为适应我省教育教学改革和经济发展对本科层次人才的需要,充分调动专科学生的学习积极性,构筑人才培养的“立交桥”,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5年“专转本”工作的通知》(苏教学〔2014〕12号)文件精神,特制订本专转本招生章程。


二、报考细则

1、工作原则

“专转本”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和竞争、择优原则,选拔结果公开,杜绝选拔过程中的不正之风。

2、选拔范围

1)按照《省教育厅关于下达2015年普通高校“专转本”计划的通知》苏教学〔2015〕1号中“对报考者专科阶段所学专业等要求”,符合我院招收条件者。

2)报考我院的专科学生应符合省教育厅规定的报名条件:(列入国家普通高校招生计划,经省招生部门按规定程序正式录取的,本省各类普通高校的专科三年级在籍学生(含普通高校对口单独招生学生),只要符合下列条件的,均可以报考。

具体报名条件为:
(1)思想品德较好,遵纪守法,身体健康;
(2)在校学习期间未受记过及以上纪律处分;
(3)修完学校教育教学计划规定内容,达到毕业要求,能正常毕业。

3、考试、选拔和转入程序

1)根据《江苏省2015普通高校“专转本”选拔工作实施办法》要求,申请“专转本”的学生均须按规定时间与规定科目参加全省统一选拔考试。“专转本”选拔考务工作由省教育考试院组织实施。

2)我院根据招生计划和考生志愿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各专业录取名单经省教育厅审核后,在“南京中医药大学翰林学院校园网主页”上公布。

3)对未按照省教育厅规定专业要求报考者的,我院不予录取。

4、学籍和教学管理

1)“专转本”学生统一转入本科三年级,安排在南京中医药大学翰林学院就读。由推荐院校和接收院校按照学籍管理的有关规定办理转出和接收手续。

2)正式录取的“专转本”学生,凭专科毕业证书和录取通知书于新学年开学时按录取通知中规定的时间、地点和有关注意事项办理报到、注册手续。(未取得专科毕业证书的“专转本”学生,我院一律不办理入学手续)

3)“专转本”学生应按学校规定交纳学费、住宿费等各项应缴费用。其转入本科后的学费与同专业学生实行相同标准。

4)“专转本”学生的学籍管理按照《南京中医药大学翰林学院“专转本”学生选拔实施办法》的要求执行。

5)“专转本”学生不得转专业和转学。“专转本”学生到录取学校报到后要求返回原校的,视为自动放弃学籍。

6)“专转本”学生毕业时,毕业证书填写“在本校(专转本)XX专业X年制本科学习”,学制按本科设置的学习年限填写,学习起止时间按入本科实际时间填写;若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可授予相应的学士学位。

5、其它

1)“专转本”学生毕业时,按国家有关本科毕业生的就业政策执行。

2)凡经核实在“专转本”推荐选拔过程中有弄虚作假行为者,一律取消所转学生在本科继续学习的资格,并按有关规定对当事人进行处理。

3)“专转本”学生一经转入、报到注册后,除国家和省有明确规定的,享受与本科生相同的各项待遇。

三、招生计划(院校名称:南京中医药大学翰林学院院校代码:18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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