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国家教育部、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及重庆市教育考试院的相关文件精神,为深化高职教育招生考试制度改革,进一步落实高校办学自主权,选拔适合自身培养方式并乐意接受职业教育的优质生源,促进高职教育的健康发展;维护高校招生公开、公平、公正,积极探索建立高职院校多种形式选拔学生的新机制,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重庆传媒职业学院2015年高职单独招生工作。
第二章 学院概况
第三条 学院名称:重庆传媒职业学院。
第四条 教育部代码:12756。
第五条 办学层次:专科(高职)。
第六条 办学类型:全日制民办普通高等职业学院。
第七条 办学批准文件:2001年经重庆市人民政府批准,教育部(教发函[2001]146号)备案
第八条 办学许可证号:150022410000161
第九条 院校隶属:重庆市教育委员会
第十条 办学地点及办学条件:重庆·铜梁教育科技园区学府大道302号(邮编:402560)。
学院占地面积500亩。设有新闻系、艺术设计系、影视制作系、经济管理系、新媒体技术系、人文科技系、五年制大专部等七个教学单位。学院高标准建有手机电视台、演播室、记者站、新闻中心、录音棚、摄影摄像室、艺术设计工作室、媒体运营工作室、语音室、电视节目制作室、画室、艺术创意室、非线性编辑室、图形工作站、动漫画实训基地、形体艺术室、灯光室、化妆室、物流与报关综合实训基地、财务管理实训中心、微型企业创业园、云媒资共享实验室等校内专业实训平台。所有教室全功能数字化,开放式、标准化图书馆藏书21万余册。
第三章 招生专业及计划
第十一条 学院2015年3个专业方向面向重庆市单独招收全日制高职(专科)
生100名。招生专业计划及收费标准如下:
专业名称 |
学制 |
学费 |
拟招生计划 |
招生类别 |
|
(年) |
(元) |
文理科 |
三校生 |
||
物流管理(供应链管理方向) |
3 |
8000 |
27 |
7 |
会计类 |
物流管理(电子商务方向) |
3 |
8000 |
26 |
7 |
电子技术类 |
物流管理(海关通关实务方向) |
3 |
8000 |
26 |
7 |
计算机类 |
合计 |
|
|
79 |
21 |
|
第四章 报名、志愿填报、交费及考试
第十二条 招生范围及对象
已参加重庆市2015年全国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取得报名资格的应、往届普通高中毕业生、对口高职生(预科直升生和中职直升生除外)。其中对口高职考生,只能填报所参加“专业技能考试”的专业类相对应的专业。
学院按照普通高中文理科、对口高职考生分类安排招生计划,分类划线录取。
侧重招收有技能特长或潜质的考生。
第十三条 报名时间及办法
考生于3月16日9:00-3月20日17:00登录重庆市教育考试院公众信息网:http://www.cqksy.cn或重庆招考信息网:http://www.cqzk.com.cn,凭考生身份证号和高考报名号进入“2015年重庆市高职单招报名入口”, 选择“重庆传媒职业学院”报名页面,认真阅读招生章程,填写考生信息及专业,每位考生限报一所院校,每位考生限报1-2个专业方向,其中对口高职考生,只能填报所参加“专业技能考试”的专业类相对应的专业。4月16日9:00-17:00,文化素质测试成绩及首次报考单招院校的职业技能测试成绩均合格,但未被预录取的考生,可登录市教育考试院门户网参加二次征集志愿,填报尚有缺额计划的单招院校。
第十四条 缴费
报名成功后即可缴费。根据重庆市教委的相关规定,经物价局核准,单招考试费为100元/生。缴费方式:可以在3月16日9:00-3月20日17:00,采用网上银行支付缴费。在采用网上缴费前认真阅读网上缴费须知。
(温馨提示:未在规定时间内缴费的考生不予安排考试。)
第十五条 准考证打印
考生于3月27日9:00-3月31日17:00登录重庆招考信息网:http://www.cqzk.com.cn或重庆市教育考试院公众信息网:http://www.cqksy.cn,进入“2015年重庆市高职单招报名入口”,进入“重庆传媒职业学院报名平台”打印准考证,凭《准考证》和身份证入场考试。
第十六条 考试
高职单招考试由文化素质测试、职业技能测试两部分组成。具体考试内容、方式及时间如下:
第一部分:文化素质测试(300分)
测试内容:主要涵盖中学所学的语文、数学、英语、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以及信息技术等学科的基本知识。
测试方式:由市教育考试院统一命题、统一评卷,各单招院校统一组织笔试。
测试时间:2015年4月4日(星期六)下午16:00-18:00。
测试地点:普通文理科考生,在重庆传媒职业学院(重庆铜梁学府大道302号)。具体考室详见准考证。
对口高职考生,由单招院校根据报名情况,按照相对集中、就近参考的原则,安排在相应区县考点参加考试(具体地点以准考证上为准)。
第二部分;职业技能测试(300分)
测试内容:普通文理科考生主要考查专业潜能、职业倾向及专业实践动手
能力,还可考查考生信息技术和通用技术知识两门高中技术学科掌握情况。对口高职考生职业技能测试,主要按照高职对口中职专业分类,考查考生的专业综合能力。
测试方式:普通文理科考生职业技能测试,由各单招院校自主开展。对口高职考生综合能力测试,直接使用“专业技能考试”相应专业类成绩进行折算,以满分300分计入总成绩。
测试时间:2015年4月4日-5日
测试地点:重庆传媒职业学院(重庆铜梁学府大道302号)。具体考室详见准考证。
3、考试当日考生需凭《准考证》和身份证进入考场参加考试。
注:考试具体注意事项请各考生在我院招生信息网(http://www.cqcmxy.com:8097/zb/default.html)的“2015单独招生专栏”里查询。
第五章 成绩查询、录取及确认
第十七条 成绩查询及录取确认
考生可登陆重庆传媒职业学院招生信息网:http://www.cqcmxy.com:8097/zb/default.html,凭考生号、身份证号、姓名查询;或登录重庆招考信息网:http://www.cqzk.com.cn或重庆市教育考试院公众信息网:http://www.cqksy.cn,“重庆市高职单招统一网上报名系统”,进入“重庆传媒职业学院报名平台”查询。
(一)成绩查询时间:考生于2015年4月10日可上网查考试成绩。
(二)录取分数线查询时间:考生于2015年4月10日可上网查询录取分数线。
(三)录取结果公示:考生于2015年4月10-16日可上网查询,经市考试院审查通过的预录取考生公示名单。
(四)二次征集志愿录取结果公示:2015年4月17- 23日
(五)确认录取:凡被学院预录取的考生,请携带本人身份证于2015年4月20-21日到学院招生办公室办理录取确认手续,并领取录取通知书(已确认的考生不能再参加2015年全国普通高考)。逾期不确认者,视为自动放弃录取。
第十八条 免试入学
获得由教育部主办或联办的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三等奖及以上奖项或由市教委主办或联办的我市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一等奖的中等职业学校应届毕业生,以及具有高级工或技师资格(或相当职业资格)、获得县级劳动模范先进个人称号的在职在岗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在单招报名期间持获奖证书原件向报考院校提出申请,学院报市教委审核符合条件的,经学院公示无异议后,考生报考相应专业时,即可免试录取。
第十九条 录取规则
学院以考生单招成绩和志愿填报为依据,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德智体综合衡量,择优录取。
(一)男女生比例要求:不限。
(二)外语语种要求:不限定外语语种,但学生进校后外语语种均以英语安排教学,不安排其他外语语种的教学。
(三)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身体健康,符合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定的《普通高等学院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有关规定。
(四)录取原则:文化素质测试必须达到全市统一划定的合格线;职业技能测试必须达到学院划定的合格线;考生总成绩必须达到学院划定的预录取分数线,并根据考生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择优录取,在总成绩相等的情况下,按职业技能测试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文化素质测试成绩及首次报考单招院校的职业技能测试成绩均合格,但未被预录取的考生,可登录市教育考试院门户网参加二次征集志愿,填报尚有缺额计划的单招院校。其中,普通文理科考生按文化素质测试成绩排序,对口高职考生按文化素质测试成绩加“专业技能考试”成绩排序,划定第二次预录取分数线。
(五)成绩计算方式:
总成绩=文化素质测试卷面分+职业技能测试分(小数点四舍五入取整数)
(六)专业录取办法:充分尊重考生志愿,按照专业优先录取,对未录取满额的专业,将从服从调剂的考生中按照从高分到低分原则录取,录取满为止。
(七)考生录取确认:4月20-21日,录取考生必须凭本人身份证到学校进行录取确认(学校收取身份证复印件),确认录取的考生我院将上报重庆市教育考试院备案,不能再参加普通高考;逾期不确认录取的考生视为放弃录取。
第六章 其 它
第二十条 高等职业教育单独招生,属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教育专科层次,通过学院预录取并经重庆市2015年普通高校招生录取领导小组确认录取的考生,在校读书期间不得以任何理由转学、转专业,其它待遇与全国普通高校招生统一录取的考生完全相同。凡是被学院录取的考生一律不再参加2015年普通高考,统一于2015年9月入学;未被录取的考生可继续参加2015年普通高考。
第二十一条 学历证书
毕业生学历证书名称为“重庆传媒职业学院毕业证书”,证书种类为“普通高等教育学历证书”。
第二十二条 助学保障
(一)奖学金: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学院奖学金以及各种单项奖励等类别,按照相关规定评定和奖励。
(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申请国家生源地助学贷款、国家助学金、社会助学金、特困补助和参加勤工助学活动等,保障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
第二十三条 监督机制
(一)学院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和监督学院单独招生工作;
(二)学院招办按照“严格程序,加强管理,接受监督”的原则,做到报名条件公开,选拔程序公开,录取结果公开,监督机制公开;监督电话:023-45615808,45615006。
(三)按照《重庆传媒职业学院 2015年单独招生监督管理办法》开展工作。
第二十四条 学院网址:http://www.cqcmxy.com
电话:023-45612381、45615877、45612385
传真:023-45615888
地址:重庆铜梁学府大道302号
第七章 附 则
第二十五条 本招生章程由重庆传媒职业学院招办负责解释。文中普通文理科考生均包含对口高职17各专业大类中的艺术、体育类考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