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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医科大学2015年"专升本"批次招生章程

2015-6-17 来源:贵州医科大学

一、学校概况学校性质:公办学校代码:10660  办学层次:研究生教育、本科教育、高职(专科)教育办学类型:普通高等教育学习形式:普通全日制学校地址:贵州省贵阳市北京路9号(北校区)          贵州省贵安新区大学城贵州医科大学(南校区)

二、招生专业及计划

招生专业 学制 文史 理工 合计
临床医学 3   120 120
护理学 2 70 65 135
药学 2   110 110
药物制剂 2   25 25
法学(医事法律) 2   63 63
医学检验技术 2   15 15
口腔医学 3   20 20
医学影像学 3   5 5
中药学 2   50 50
卫生检验与检疫 2   20 20
食品卫生与营养学 2   22 22
公共事业管理 2 10 10 20

三、招生及对口专业    

招生专业 对口专业
临床医学 临床医学、临床医学(全科医学)
护理学 护理、助产、护理(康复护理方向)、助产(计划生育技术方向)、涉外护理
药学 药学、药物分析技术
药物制剂 药物制剂技术
法学(医事法律) 法律文秘、法律事务
医学检验技术 医学检验技术
口腔医学 口腔医学技术、口腔医学
医学影像学 医学影像技术
中药学 中药制药技术、中药
卫生检验与检疫 卫生检验与检疫技术
食品卫生与营养学 医学营养
公共事业管理 公共卫生管理

四、录取原则

1.贵州医科大学招生工作接受上级主管部门和纪检监察部门、广大考生及家长、社会各界的监督。

2.贵州医科大学招生工作实施“阳光工程”,严格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实行学校负责、省招生考试中心监督的录取体制和录取办法。

3.参加录取工作人员,在招生工作中坚持原则,坚守工作岗位,严格认真执行招生政策,自觉遵守工作纪律。

4.  考生体检标准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5.  我校招生专业只招收对口专业考生,详情请参照招生及对口专业表。

6.  我校对报考我校且文化课上线考生进行专业课考试,专业不对口的考生将取消复试资格。

7.  我校在报考我校且文化课上线考生进行复试后,将按照初试成绩与复试成绩之和,按分专业计划从高分到低分进行录取,未录取满的分专业计划,将在校内招生专业中进行调配,若报考我校且文化课上线考生未能完成计划,将根据省招生考试院的工作要求进行征集志愿。

五、招生组织机构贵州医科大学招生考试工作领导小组、贵州医科大学招生考试办公室

六、学历(学位)证书的颁发学生在规定的年限内完成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考试合格,准予毕业,发给国家承认,并经教育部学历电子注册的贵州医科大学专升本毕业证书,并以此具印。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授予学位证书。

七、咨询及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贵州省贵阳市北京路9号贵州医科大学招生考试办公室学校网址:http://www.gmc.edu.cn联系电话:0851- 86908448    传真:0851- 86910018       邮政编码:550004         Email:gmczkb@gmc.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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