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快广西学前教育教师队伍建设,从根本上解决学前教育男教师队伍存在的数量不足、质量不高和结构不合理等突出问题,结合实际,制定本计划。
一、总体目标
通过实施学前教育男教师定向培养计划,进一步优化学前教育教师队伍结构,提高学前教育质量。
二、主要内容
立足学前教育教师素质需求,2015年定向招录100名高中男毕业生,按照两年制全日制统招专科层次学前教育专业培养方案,培养一批既能适应学前教育改革发展的男教师。定向师范生在校期间享受免费教育,毕业后按协议定向就业。
三、招录条件
(一)参加当年高考并上高职高专线的广西普通高中毕业生(只招男生)。
(二)热爱祖国,热爱教师职业,品行良好,遵纪守法,志愿从事学前教育事业。
(三)身体健康,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广西壮族自治区申报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办法》相关标准体检合格。
(四)无身体残疾,具有较好的语言表达能力,男生身高1.55米及以上。
(五)音乐、美术、体育等方面有特长的学生,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四、录取程序
(一)报名。
报读二年制定向师范生的普通高中毕业生,须符合我区高考报名条件并参加当年的高考报名,按照自治区招生考试院规定的办法填报志愿。该专业属于高职高专提前批,志愿填报时间6月17日10:00至28日10:00(院校名称:广西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代码:14220)填报详情及填报网址见广西招生考试网(http://www.gxeea.cn)。
(二)录取。
二年制定向师范生实行提前批次录取。培养学校给录取的考生发放《录取通知书》,并将培养学校盖章的《学前教育教师定向培养计划协议书》,随录取通知书一并寄送录取考生,由考生及其监护人签字生效。
五、就业与履约管理
(一)就业。定向师范毕业生取得普通高等学校专科毕业证书(幼儿教师资格证书需要参加考试),按协议就业,在广西区内幼儿园从事学前教育6年以上。
(二)履约管理。定向师范生毕业前及在协议规定服务期内,一般不得报考其他脱产学历教育。毕业时不履行定向培养协议的,要按规定退还已享受的免费教育费用并缴纳违约金。各地对服务期满定向师范毕业生的学历深造、晋升职称、评优评先等方面给予倾斜。
六、经费保障
定向培养的学前教育教师在校学习期间免除学费,免缴住宿费,并补助生活费。所需经费由自治区本级财政安排。在安排国家和自治区各项奖助学金时,培养对象与同类学生享受同等待遇。
咨询电话:0771-5867499、5869751 地址:南宁市民族大道77号广西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