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则
1.为了保证曲靖师范学院2015年本科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提高生源质量,维护考生合法权益,依照教育部相关规定,结合曲靖师范学院本科招生工作的具体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2.曲靖师范学院遵循公开程序、公正选拔、公平竞争,按照“遵循志愿、分数优先”等原则择优录取考生。
第二章 学校名称、办学层次及办学类型
1.中文全称:曲靖师范学院
2.英文全称:Qujing Normal University
3.学校国标代码:10684
4.招生层次:学校具有招收本科、专科层次学历教育资格
5.办学类型:国家举办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
第三章 招生范围、招生计划及收费标准
1.招生范围:2015年学校面向河北、山西、内蒙古、辽宁、吉林、黑龙江、江苏、浙江、安徽、福建、江西、山东、河南、湖北、湖南、广西、海南、重庆、四川、贵州、陕西、甘肃、宁夏、新疆、天津、云南26个省市区招收本科学生。
2.招生计划:我校在各省市招生专业、招生计划以当地省市招生管理部门公布的为准,专业介绍请通过我校网址查询(http://zsjyc.qjnu.edu.cn)。
3.收费标准:严格按照云南省物价部门规定的收费标准执行(2015年学费标准详见《云南招生报》和各省市区招生计划版)。
第四章 录取规则
1.贯彻德、智、体、美全面考核、择优录取的原则,公开、公正、公平选拔每一位合格考生。
2.遵循志愿、分数优先的原则。根据考生报考人数,采取平行志愿投档的省份,优先录取第一顺序填报我校的上线考生。如果录满平行志愿仍没有完成招生计划,再征集考生志愿后进行录取;不采取平行志愿投档的省份,录取时优先录取第一志愿填报我校的上线考生。录取时,由高分到低分依次往下直至录满为止。
3.确定录取专业时,将根据考生报考专业志愿的具体情况,按志愿先后,由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所有专业都无法满足的,如果服从专业调剂,将由学校根据分数调剂到相应专业;如果无法满足所报专业志愿,又不服从调剂的,作退档处理。
4.美术与艺术设计类、音乐类、舞蹈类、播音类四类专业,我校统一使用各省统考(联考)专业测试成绩,考试要求以各省市招生考试院发布的相关文件为准;书法学专业云南省认可云南艺术学院书法学专业校考合格成绩,其余招生省份使用相应省统考(联考)专业测试成绩。
5.艺术类各专业要求文化考试成绩达到各省定相应批次控制线,按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6.报考英语、商务英语专业的考生,口试成绩必须达到规定要求。
7.报考酒店管理专业的考生,五官端正,身体条件符合行业标准。
第五章 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新生入学后两周内必须参加学校组织的体检,对体检不合格且不能在校继续就读的学生进行退档处理。不参加学校体检者视为体检不合格。
第六章 助学体系
为保证学生完成学业,学校实施“奖、贷、补、勤”助学体系。“奖”是指每一个在校生均可根据期末学生个人综合量化考评成绩获得相应等级的专业奖学金;“贷”是指让品学兼优且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在生源地获得国家助学贷款;“补”是指对家庭遇到特殊困难的学生给予一定的补助;“勤”是指学校组织同学参加有经济报酬的勤工助学活动。
第七章 毕业证、学位证颁发:修学期满,符合毕业要求,颁发曲靖师范学院毕业证书,达到学士学位授予条件者,颁发学位证书。
第八章 学校地址及联系方式
1.学校地址及邮编:云南省曲靖市经济技术开发区三江大道,655011。
2.学校网址:http://www.qjnu.edu.cn
3.报考咨询网址:http://zsjyc.qjnu.edu.cn
4.报考咨询电话:0874-8998692(传真)、8998620、8965030
5.助学咨询电话:0874-8998686
第九章 附则
本章程由曲靖师范学院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若与国家法律法规或上级部门政策相冲突时,以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部门政策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