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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海洋大学2015年全日制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2015-6-6 来源:招生简章

广东海洋大学2015年计划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15名左右,包括非定向和定向培养研究生,具体招生人数以教育部最终下达的计划为准。
一、培养目标
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在本学科专业方向中掌握坚实宽广的基础理论和系统深入的专门知识,具有独立从事科学研究工作的能力,在科学或专门技术上做出创造性成果的高级科学专门人才。
二、学习年限
一般为三年(全日制)。
三、报考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身体健康。
2.学历学位应满足下列基本要求之一:
(1)已获得硕士学位。
(2)全日制应届毕业硕士生(须在入学前取得硕士学位)。
    (3)同等学力:获得学士学位后连续工作满6年(从获得学士学位到博士生入学之日),学术水平达到与硕士毕业生同等学力,同时满足以下条件者:①已修完所报考专业的硕士研究生学位必修课五门以上(须有培养部门出具的学习成绩证明);②已取得本学科或相近学科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③在本学科或相近学科领域核心期刊上以第一作者的身份发表学术论文2篇;或近5年内获得省级以上奖励的科研成果,且本人排名前三名。
3.身体健康,报考非在职博士生的年龄一般不超过45周岁,报考定向培养的考生年龄不限。
    4.有至少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的书面推荐意见。
5.现役军人考生,须按中国人民解放军总政治部的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四、报考时间和方法
2015年我校只进行一次博士生招生工作(公开招考,秋季入学),采用网上报名方式。
1.网上报名
考生在2014年12月10日-2015年1月10日登录到广东海洋大学研究生处网站http://yjs.gdou.edu.cn/main/default/index.aspx自行报名,报名前须仔细阅读《博士网上报名系统操作流程》(见附件一),并按照说明及提示进行操作。
2.报考费用
 免收报名费。
3.提交材料
考生须于2015年1月10日前,向我校研招办提交(或邮寄)下列材料:
(1)网报系统打印的《广东海洋大学2015年博士学位研究生报考登记表》,必须上传照片;
(2)往届硕士生提供硕士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应届硕士生提供学生证复印件)与身份证复印件;
(3)盖有研究生成绩管理部门或档案室公章的硕士成绩单;
(4)广东海洋大学研招网上下载并填写《研究生思想政治情况表》(见附件二),定向生加盖所在单位党委系统公章,未就业人员加盖档案保管单位公章,应届生加盖所在学院分党委公章;
(5)非应届硕士生需提交硕士学位论文和硕士学位研究生学位审批材料中的评议书,并在评议书上注明申请人姓名并加盖档案室公章。应届毕业硕士生可提供论文摘要和目录等;
(6)两位与所申请学科相关的副教授(或相当于副教授)及以上职称专家的推荐书(须由专家密封),格式见附件三;
(7)获奖证书、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所获专利及其他原创性研究成果的证明材料;
(8)同等学力者附加符合报考条件的证明材料。
4.准考证领取
经资格审核,研招办将在网上公布符合条件的考生名单,不再寄发书面通知,考生凭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件参加考试。准考证一律在考前1天(3月27日)由考生本人带身份证、学历及学位证书原件(应届硕士带研究生证)来我校研究生招生办领取。
五、考试时间、地点及考试科目
博士生入学考试分初试和复试,考生届时可通过学校研究生处网站查询初试成绩。
1.初试时间
2015年3月28日至29日。
2.初试地点
广东海洋大学湖光岩校区。
3.初试科目(每科3小时,满分100分)
(1)外国语
外国语考试不考听力(听力测试在复试中进行),主要题型有:阅读理解、写作和翻译等。
(2)业务课(两门)
(3)自然辩证法(仅要求同等学历考生,时间为3月29日下午)
各专业具体考试科目见《广东海洋大学2015年博士学位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附件四)。
4.复试
(1)时间:初试结束后立即进行。
(2)方式:由各学院组织安排,一般采用笔试、面试、外国语听力口语测试及实验操作等多形式结合的方式。
具体安排复试前一周在研究生处网页上公布。复试成绩占录取总成绩的50%。同等学力报考者在复试时还要加试两门报考专业的硕士主干课程,具体科目请与所报考学院联系。
六、体检
1.时间、地点
考试期间在我校校医院进行体检,一般不做复查。
2.体检标准
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修订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不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七、录取
复试及格者,根据其初试、复试成绩,综合评估考生各方面的能力,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
复试不及格的考生不予录取。
若因提供虚假信息被发现而造成取消考试、录取、入学资格或取消学籍等后果,责任由考生本人自负。
八、奖助政策
为了鼓励更多优秀学生报考我校博士研究生,学校和学院出台优惠政策对研究生给予资助,具体举措如下:
1、2015年报考广东海洋大学博士研究生的考生,凡被正式录取者,入学后由学校一次性奖励3000元。
2、非定向考生免收学费。定向生须缴费上学,我校收费标准是8000元/学年,三年共计24000元/人。
3、我校从2014年起计划实施新的研究生奖学金办法,拟定平均达到1000元/人.月,具体实施方案另行文件通知。
4、学院资助:
①食品科技学院招生专业(博士研究生)在校期间,指导教师给予每人科研津贴800元/月。
②海洋与气象学院:物理海洋学和海洋化学专业发放科研津贴每生500-1500元/月,由学院统筹发放,在导师科研经费中列支,物理海洋学专业优先录取海洋科学、大气科学、海洋技术、数学和物理及相关专业的考生;海洋生物学在按规定享受国家、广东省奖(助)学金的基础上,同时发放科研津贴每生不低于600元/月,由学院统筹,在导师科研经费中列支。
③水产学院:水产养殖、渔业资源两个学科在按规定享受国家、广东省奖(助)学金的基础上,同时发放科研津贴每生不低于600元/月,由学院统筹,在导师科研经费中列支。
5、学校还设多项奖学金、设立研究生“三助”岗位及国家助学贷款,帮助研究生完成学业。学校奖贷学金项目包括:
①国家奖学金:每学年评选一次,奖金30000元。
②南粤优秀研究生、学校优秀研究生、优秀研究生干部、发表论文奖等每学年评选一次,并发放一定数量的奖金。
③“三助”岗位:学校每年提供一定数量的“三助”岗位供学业成绩较好、家庭经济较困难的研究生勤工助学,300—400元/月。
④国家助学贷款:学校协助经济困难学生向银行申请国家助学贷款。
九、毕业与就业
定向培养的博士生,毕业后回原单位工作。非定向博士生按国家有关政策规定执行。
十、其他说明
(1)学校实行校、院二级管理,考生在报名、考试、复试、录取过程中的相关问题请与研究生处和报考学院联系咨询。
(2)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及各学院不提供往年试题和参考书、不举办任何课程补习班。
(3)单位代码:10566
单位名称:广东海洋大学
研究生处网址:http://yjs.gdou.edu.cn/main/default/index.aspx
联系地址:广东省湛江市湖光岩东广东海洋大学研究生处招生办公室
邮编:524088
电话:0759-2396185,传真:0759-2396186
联系人:左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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