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全称:深圳大学
学校代码:10590
学校地址: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南海大道3688号,邮政编码:518060
办学层次:本科
办学性质:公办普通高等学校
办学类型:全日制
证书颁发:凡具有我校正式学籍的本科生,在允许的修业期限内获得规定的学分,达到本科毕业生基本要求时,准予毕业并颁发深圳大学普通本科毕业证书。对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毕业生,授予深圳大学学士学位并颁发学位证书。
一、招生计划
深圳大学运动训练专业2015年面向全国(不含港、澳、台地区)招生30名,学制四年。各项目具体招生人数视项目所需及报考生源质量而定。
二、招生项目
1.篮球(男子) 2.排球(女子) 3.网球 4.羽毛球 5.乒乓球 6.高尔夫球
三、专业介绍
1.培养目标:培养适应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需要的德、智、体、美全面发展,具有现代教育理念和创新意识,具备良好的运动训练专业素养和技能,胜任运动训练实践、管理和科学研究的竞技体育人才。
2.主干学科:体育学、教育学、生物学等。
主要课程:运动解剖学、运动生理学、体育保健学、教育学、运动训练学、运动生物化学、运动心理学、体育概论、主修项目理论与实践、体能训练理论与方法、运动选材学、运动训练管理学。
3.授予学位:教育学学士。
四、收费标准
1.学费(不含书费):6000元/学年
2.住宿费:800-1500元/学年。
以上收费和学习期间发生的重修等费用以深圳市物价局批准数为准。
五、报名
(一)报名条件
1.符合2015年高考报名条件,并已参加其户口所在地的省级招生办统一组织的高考报名;
2.考生必须具备招生所列项目之国家二级运动员(含)以上技术等级资格(截止2015年2月28日“运动员技术等级综合查询系统”公示的数据信息);
3.广东省生源考生必须参加广东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且至少两门学科成绩均达到D级或以上等级。其它省如对考生高中学业水平有相应要求,则按当地省招生办有关规定执行;
4.身体健康状况要求: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的有关规定执行; 裸眼视力任何一眼低于4.8者或色弱不予录取。
5.除乒乓球、排球、高尔夫球项目外,其他项目不接收目前属于或曾经是国家、省(自治区、直辖市)、特别行政区运动队注册的职业运动员。
(二)报名办法
1. 网上报名
(1)提交报考申请。考生须于2015年3月1日至3月15日(第一阶段),统一在“中国运动员文化教育网”(www.ydyeducation.com)体育招生考试管理系统中进行考试报名。
(2)查询资格审查结果。
第一阶段报名考生于2015年3月2日至3月16日期间登录体育招生考试管理系统查询是否通过了我校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再报考其他院校;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可以改报其他院校。
(3)申请第二阶段补报名。
第一阶段未通过我校审核的考生可于2015年3月17日至3月30日(第二阶段)联系其他院校进行补报名,未通过其他院校审核的考生也可于该时间段联系我校招生办公室申请补报名。(联系电话:0755-26733353 联系人:林老师)
2.网上缴交报名费
(1)通过审核的考生,须凭高考报名号和姓名登陆缴费系统http://zs.szu.edu.cn/register/zxzf进行缴费,缴费日期:2015年3月17日至18日,逾期不再办理。不接收现场缴费。可用他人网上银行代为缴费。
(2)根据广东省物价局、广东省财政厅粤价函﹝2010﹞79号文,报名考务费合共360元/人。(其中体育术科考试费为200元/人,文化考试费为160元/人。)(注:以上收费不含体检费)
3.交验报名材料
时间:2015年4月17日(上午9:30-11:30,下午2:30-4:30)
地点:深圳大学招生办(深圳市南山区深圳大学师范学院A座办公区四楼420室)
交验以下报名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并确保材料真实。如材料虚假或不全,一切后果由考生自负。
(1)身份证与户口簿的复印件(正反面复印);
(2)高中毕业(同等学力)证书复印件(应届高中毕业证明);
(3)高考准考证复印件(或高考报名表复印件);
(4)广东省生源及对考生高中学业水平有相应要求的外省生源,需提交本人“高中学业水平成绩单”复印件;
(5)近期在县级以上医院检查的“体检结果”(附肝功能化验单);(体检表.doc,正反面打印,体检表要贴本人近期正面相片,并加盖体检医院公章;要有体检结论和体检医院公章。)
(6)近期正面免冠大一寸彩色照片2张。
六、考试
1.文化考试:
(1)考生于4月15日至4月24日登录中国运动员文化教育网的招生系统打印文化考试准考证;
(2)参加户籍所在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组织的文化考试,考试时间:2015年4月25-26日,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政治、英语四科,各科试卷满分为150分,总分600分。
时间 上 午 下 午
9:00-10:30 14:00-15:30
4月25日 语 文 数 学
4月26日 政 治 英 语
(3)5月18日后可登录中国运动员文化教育网的招生系统查询文化考试成绩。
2.体育专项考试:体育专项考试由招生学校负责组织实施,考试满分100分。专项考试方法和评分标准执行国家体育总局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体育专项考试方法与评分标准》(普通高等学校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体育专项考试方法与评分标准.doc)。
考试时间:2015年4月18日(周六);各项目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 考生赴考往返交通、食宿等一切费用自理。
七、录取规则
1. 拟录取考生的体育专项考试成绩须达到合格(60分)及以上;
2. 文化考试成绩须达到我校划定的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以上,具备一级运动员等级资格的考生,其文化考试成绩可在原始分基础上增加30分;具备运动健将技术等级资格的考生,其文化考试成绩可在原始分基础上增加50分;
3. 考生的综合总评成绩将根据考生的文化考试成绩(30%)及体育专项考试成绩(70%)进行综合评价,拟录取考生的综合总评成绩须达到合格(60分)及以上;
4. 综合考虑本校招生项目发展和计划的要求,同时结合招生项目生源情况,按考生的综合总评成绩排序,分项目择优录取考生。同一项目综合排名相同者,先按运动等级再按以往比赛成绩排序择优录取。
八、优秀运动员免试入学申请办法
根据国家体育总局《关于做好2015年优秀运动员免试进入高等学校学习有关事宜的通知》(体科字﹝2014﹞177号)的文件精神,符合我校运动训练招生项目及以下条件的优秀运动员,可以申请免试进入深圳大学运动训练专业学习。
(一)免试条件
1. 符合2015年高考报名条件,并已参加生源所在地省级招生考试部门组织的高考报名。
2. 办理正式招收手续、工资关系在体育系统运动队且工资实行运动员基础津贴和成绩津贴(不包括职业运动员)。
3.符合我校运动训练专业招生项目。
4. 运动成绩优异,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曾获指定项目比赛全国前三名、亚洲前六名、世界前八名(指定项目详见:(2015年优秀运动员免试入学的竞赛项目及赛事表.pdf);
(2)获得篮球、排球项目运动健将及以上运动等级,其他项目国际级运动健将称号。
(二)免试入学办理程序
1. 初审:有意申请免试进入深圳大学学习的符合条件的优秀运动员,须在 2015年3月10日前通过组织推荐或自行联系深圳大学师范学院体育系,取得学校同意。咨询电话:13714413888 联系人:陈老师。
2.报送材料:已经我校初审通过,并得到所在单位同意和有关省(区、市)体育局人事教育部审批的优秀运动员,须在2015年3月20日前(以当地邮戳为准,逾期不予受理)将以下材料通过中国邮政特快专递(EMS)邮寄到:深圳市南山区深圳大学师范学院A座办公区5楼体育系陈老师收(邮编:518060,务必注明运动训练免试生报名材料),考生须确保材料真实,如材料虚假或不全,一切后果由考生自负。
(1)《2015年优秀运动员免试进入高等学校学习审批表》(2015年优秀运动员免试进入高等学校学习审批表.doc)(原件1份,复印件3份);
(2)高中毕业证书或同等学力证明复印件;
(3)符合免试资格的比赛获奖证书复印件;
(4)运动员等级证书复印件;
(5)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6)高考准考证复印件(或高考报名表复印件);
(7)近期在县级以上医院检查的“体检结果”(附肝功能化验单);(体检表.doc,正反面打印)
(8)当年正面免冠大一寸彩色照片2张。
3. 符合免试入学条件的优秀运动员须经我校及上级主管部门审批后方可录取。
九、其他说明
1.如果上级主管部门关于运动训练专业的招生政策有所调整,我校将进行相应调整,按新的政策执行。
2.被录取为我校运动训练专业的考生入校后,我校将进行身体健康复检及体育专项水平复试。凡有弄虚作假或复查考试不合格者,将取消其入学资格和学籍。
3. 运动训练专业学生进校后,不按要求参加日常训练和比赛,不能代表学校参赛或达不到竞赛要求者,学校按有关规定处理,直至取消学籍。
十、招生咨询方式与投诉渠道
部门 电话 邮箱
深圳大学师范学院体育系 0755-2655-8510
深圳大学招生办公室 0755-114按7转深大专线(24小时) zsb@szu.edu.cn
0755- 2653 6235(工作时间)
深圳大学纪委办公室 0755-2653-6193 jiwei@szu.edu.cn
深圳大学招生办公室
二0一五年一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