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按教育部要求,实行学校负责,招办监督体制,按考生德智体三方面公平、公正、择优录取。 (2)外语语种要求:英语、国际商务专业限英语考生,其他专业不限。 (3)男女比例:无要求 (4)身体健康要求:执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有关规定。 (5)录取规则: A、按照考生报考学校志愿先后录取。即先录取本校第一志愿的考生,若第一志愿不满时,再考虑第二志愿考生,无分数级差和加试要求; B、对于非艺术类专业的进档考生,按照报考专业志愿先后录取,即先录取各专业第一志愿的考生,若第一志愿不满时,再考虑第二志愿考生;专业志愿先后相同的,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专业志愿先后及考分均相同者以外语分数高者优先; C、对于艺术类专业的进档考生,在文化课成绩符合要求的情况下,按照专业志愿先后录取;专业志愿先后相同的,按专业课考分从高分到低分录取;专业志愿先后及考分均相同者以文化课总分高者优先;个别省份不提供考生专业课成绩或将考生文化课成绩与专业课成绩合成处理的,按提供的成绩比照非艺术类考生录取规则录取; D、最低录取分数线以上,第一专业志愿不能满足的考生,按其第二专业志愿投档,仍不能满足的按其第三专业志愿投档,以此类推,当某考生所有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其随机调录到录取计划未满的专业; E、实行平行志愿的省份,按照优先录取高分考生和优先满足高分考生专业志愿的规则录取,考分相同者以外语分数高者优先,当某进档考生所有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且不服从专业调剂时,予以退档。 F、考生加分和降分投档考生按国家和各省招办的规定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