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录取原则:依照教育部、省教育厅、省招委最近颁布的相关文件精神,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综合衡量考生德、智、体、美素质,择优录取。 2.录取方式: (1)根据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制定的平行志愿投档原则,从高分到低分(相同分数看学业水平测试、综合素质评价等级)顺序录取。 (2)对报考我院的考生,将首先满足其第一专业志愿。如第一专业志愿无法满足的,录取第二专业志愿;无法满足专业志愿的,如果服从专业调剂,将由学院根据分数调剂到相应专业;若不服从专业调剂,作退档处理。 (3)学院在新生录取报到后,如出现录取计划的缺额,将按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相关规定,组织补录工作。 (4)考生身体健康状况按教育部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规定执行。 (5)通信技术专业和通信线路专业(光纤通信方向)只招男生,色盲色弱考生限报。 (6)对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可按规定加分提档,但录取专业以实考分为准。 (7)本院招生专业无语种要求,进校后公共外语学习语种为英语。 (8)往届生的录取工作按省高招办有关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