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按考生所填报平行志愿的规则顺序及考生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录取。 2、在学院招生计划总数不变的前提下,各专业招生人数可根据生源情况进行调整,考生填报志愿时不受某专业具体招生指标数的限制。 3、凡有意向报读我院的考生,请在高职专科普通批A类(我院有部分专业为高职高专普通批B类)的第一个学校处填报我院,在考试成绩公布后、录取前,请已填报我院志愿的考生、未填我院志愿但有意到我院就读的考生与我院招生就业处保持电话联系,以便录取。对补报志愿的考生,我院将尽力录取。 4、新生录取贯彻公平竞争、公开选拔,德、智、体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入学考核以文化考试为主的原则。录取的考生必须思想政治品德合格,身体符合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要求。 5、我院所有专业不限考生应试外语语种,学院仅以英语作为基础外语安排教学,无其他加试要求,新生中的男女比例不受限制。 6、录取结果张榜公布,或电话查询。 7、新生入校后,学院将在3个月内按有关规定对考生进行复查,若发现弄虚作假、冒名顶替的行为,则取消考生入学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