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音乐学院是由20世纪40年代的国立音乐院(含幼年班)、东北鲁迅文艺学院音工团、华北大学文艺学院音乐系、国立北平艺术专科学校音乐系、上海、香港中华音乐院等几所音乐教育机构于1949年9月起在天津合并组建而成,同年12月18日政务院正式命名学校为中央音乐学院并任命正副院长。1950年6月在天津补行成立典礼,1952年燕京大学音乐系并入,1...
根据教育部规定,我院实行收费入学。凡2011年入学的新生均需交纳学费。经物价部门批准,我院本科各专业每生每年学费标准为:音乐学专业、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专业:8000元,音乐表演专业:10000元。
华侨及港澳台新生学费同内地学生。外国留学生每生每年学费标准:人民币33000元。
北京大学
清华大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