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录取规则:我院将按照国家教育部和广东省二○○九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的指示精神,严格执行其具体要求。1.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择、德智体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我们将对投档考生的档案材料进行认真审查,仔细分析,以保证优秀高分的考生能够被优先录龋2.正确处理好志愿与分数的关系,认真对待各志愿的考生。我们将按照志愿顺序,同一志愿中上分数线的考生在德智体以及身体条件合格的情况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予以录龋当上一志愿上线考生的档案不足时,从下一志愿上线考生依次择优录取,直到录满为止。3.若出现选考科目生源与原对应专业计划出现矛盾时,我们将根据考生专业服从情况进行调剂。若某个专业计划已录满,我们将先进行专业计划调整,尽量满足考生志愿要求;如果计划已完成的专业不服从调剂,我们将从低分到高分,按照有关规定进行退档。4.对肢体残疾,但生活能自理,不影响所报专业,且填报志愿合理并达到录取分数要求的考生,我们将根据有关政策录龋5.对符合照顾政策的考生,加上照顾分数后,分数与其他考生相同的,在同一志愿中,将予以优先录取入其所报读专业。6.退档。对于上线的投档考生,我院将严格按照省级招生办相关政策及有关要求予以退档,并接受省级招办的监督;对已被录取考生要求退档的我院将严格审理,不符合政策的,则予以驳回;确有特殊情况的,考生本人需备充足理由,并事先征得省级招办同意才可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