录取规则:1、严格执行国家招生政策和规定,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德、智、体全面衡量,综合评价,择优录龋2、我校面向全国招生。四川省按我校在四川省招生计划110%的比例调阅考生档案,其他招生省(市)按我校在各省(市)招生计划120%的比例调阅考生档案。3、我校优先录取第一志愿考生。在第一志愿录取未满额的情况下,接受非一志愿考生。4、我校各专业录取时根据考生专业志愿、按高考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录龋5、若考生所报第一志愿专业录满,则依据考生所报其他专业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调整录龋当考生所有专业志愿无法满足时,对服从专业调剂的,调剂到其他专业录取;对不服从调剂的予以退档。6、非第一志愿考生无分数级差限定。7、我校对国家和各省(市、区)规定的加、降分政策均予以认可,在录取时以加分或降分以后形成的成绩作为录取的依据。8、各专业无男女考生比例限制;对往届生和应届生的录取看待无差别。9、根据专业今后就业的需要,建议报考护理学专业男生身高1.62米以上,女生身高1.58米以上。10、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按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考虑到医疗卫生服务工作的公共性和特殊性,建议肢体残疾的考生慎报我校相关专业。11、各专业考生进校后所学外语语种均为英语。我校未开设除英语之外的其他外语语种教学,建议非英语语种考生慎重考虑。12、对在档案中故意隐瞒甚至弄虚作假,未能真实反映本人德、智、体等方面情况而被我校录取的考生,我校将保留退档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