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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第二师范学院 http://www.cque.edu.cn/

所在地:重庆 性质:普通本科 校园地址:重庆市南岸区学府大道9号 隶属: 类型:师范 学校电话:

重庆第二师范学院是一所以“立足重庆基础教育、服务教师专业发展”为办学宗旨,由重庆市教委主管的公办普通本科大学。学校始建于1954年,具有悠久的办学历史和鲜明的办学特色,是重庆市中小学教师和教育管理干部培养培训的主要基地之一,也是首批“重庆市服务外包人才培训基地”之一。

录取规则

  第十一条 我校招生录取工作本着公平公正的原则,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在录取过程中按如下规定实施:

  1.我校执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办制定的招生政策,认可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考生加分、降分条件和出档规定。

  2.按照学校志愿优先的原则,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上线考生,我校优先录取;实施“平行志愿”设置的,按相关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规定执行。

  3.如果第一志愿录取未满额,则按志愿顺序录取符合条件的非第一志愿考生。

  4.进档考生按以下原则确定录取专业:

  (1)对进档考生,学校按照专业志愿先后顺序从高分到低分,并参考相关报考要求择优录取。

  (2)第一专业志愿不能满足的考生,按第二专业志愿录取,仍不能满足的按第三专业志愿录取,依次类推。

  (3)当考生所有专业志愿都不能满足时,对愿意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调剂到录取未满额的专业,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则予以退档。

  (4)对总分相同或相近的考生,综合考虑其相关科目成绩及学科竞赛、科技发明创造、文体比赛获奖等因素确定专业。对实施学业水平考试和综合素质评价的,优先安排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较佳的考生,如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相同,则可依据综合素质评价结果安排专业。

  (5)美术本科专业在文化和专业均上线的基础上,按专业成绩排名,择优录取。

  (6)体育专业在文化和专业均上线的基础上,按专业成绩排名,择优录取。

  (7)学前教育专业根据《重庆市2013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实施办法》规定,在专业测试合格的基础上,按志愿顺序和文化成绩高低进行录取,如录取不满额,可适当降分录取专业测试合格考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