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招生计划、专业及要求
第九条 2013年我院共有6个本科专业、31个专科专业面向全国11个省(市、区)招生,详细招生计划请查阅我院2013年招生计划一览表或各省考试院印制的招生计划专辑。
第十条 报考英语类各专业的考生,要求应试外语语种为英语。本科专业的英语单科成绩须达到110分以上,口语合格,专科专业英语单科成绩须达到100分以上。其它专业不限考生应试外语语种,但学院仅以英语作为基础外语安排教学。
第十一条报考我院音、体、美专业的考生,专业成绩认可各省专业联考成绩。
第十二条教育类专业要求考生五官端正、四肢健全,男生身高在1.65米以上,女生身高在1.50米以上;酒店管理专业男生身高在1.68米以上,女生身高在1.58米以上。
第十三条 色盲色弱的考生不宜报考美术学、艺术设计、工业设计、学前教育、体育教育等专业;乙型肝炎表面抗原携带者不宜报考学前教育专业等。各专业对考生体检专业限报要求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