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录取规则1、根据《江苏省2010年普通高校录取办法》的精神,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综合衡量德、智、体、美,择优录龋2、等级要求:专科普通类考生选测科目不作要求,必测科目要求为4C1合格,艺术类考生为七门学业水平必测科目D级(技术科目测试不合格视为D级)不得超过三门。3、我院对进档考生,按其总分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录龋4、报考我院艺术类专业的考生,需参加全省美术类专业统考并达到相关控制线。以文化分加专业分的总分,从高到低录龋5、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⑴、我院在本省计划招生31个专业,外省市计划招生18个专业。具体分省分专业招收计划以各省级招办公布为准。⑵、尊重考生所填报的专业志愿,如果录取专业不能满足,入学后可根据教育部及江苏省教育厅的相关规定申请调整专业。(3)、对贫困学生采取助学贷款、勤工助学等措施。6、外省市录取规则以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公布的录取办法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