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条 录取规则:1.严格执行各盛市、自治区制定的招生录取原则,对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考生,根据高考成绩和专业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录取;2.未实行平行志愿的省份,对进档考生的专业录取采用优先录取第一志愿,优先保证第一志愿专业,第一志愿考生生源不足时录取非第一志愿考生,不设志愿、专业级差分;已经实行平行志愿的省份,对进档考生的专业录取采用“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进行录龋考生所填报的专业志愿无法满足时,若服从专业调剂,则根据考生成绩调剂到其他专业录取,若不服从专业调剂,作退档处理。3.英语专业要求英语成绩90分以上(满分150分),我校不另行加试英语口语;4.工程管理文科专业要求数学成绩90分以上(满分150分)。5.艺术类专业需进行专业测试,专业课成绩采用各省联考成绩。内蒙古自治区专业测试成绩采用西安科技大学高新学院自行组织考试的成绩(生源不足的情况下,承认外校成绩)。录取时按照文化课成绩上线,专业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艺术类文理科考生均可报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