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严格执行国家教育部及省制定的招生政策和规定,公平竞争、公正选拔、择优录取。 2.我院按志愿优先的原则,依次录取。先录取第一志愿填报我院的进档考生,如未完成招生计划,再录取第二志愿填报我院的进档考生,依此类推。 3.我院不设置专业分数级差,即对进档考生按考生的专业志愿从高分到低分进行分档和录取。 4.各专业招生录取均不限男女生比例。 5.我院各专业的选考科目均按省招生办编印的《广东招生专业目录》公布的内容执行。 6.我院执行省制定的有关照顾录取政策。 7.对考生的身体健康要求,我院将执行国家和省有关部门规定的考生健康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