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录取规则1、学院的招生录取工作将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择、德智体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按照省招生委员会划定的录取分数线从高分到低分进行录龋2、优先录取该批次第一志愿考生,在未完成该专业招生计划的情况下,录取第二志愿考生。3、原则上按考生所填报的第一专业志愿录取,在某些专业生源过多而某些专业生源不足的情况下,从生源多的专业的上线已出档考生中,从低分到高分,选择有填报服从专业调整的考生,调整到该生填报的其它志愿专业。4、我院执行省制定的有关照顾录取政策。5、关于退档,符合以下四种情况的考生学院在录取过程将予以退档:(1)考生本人提出书面申请并经所在市招生办同意,签名并盖章取消报读学院志愿;(2)考生有违反四项基本原则和违法犯罪行为;(3)身体有重大疾病,不能坚持正常的生活和学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