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依据国家教育部最新颁布的当年度《教育部关于做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通知》精神,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择优录取。 2、我院不设接收非第一志愿考生分数级差,专业无加试要求。 3、无男女生比例要求,不限定外语语种。 4、专业对身体健康状况按教育部下发的《普通高等院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有关规定执行,色盲、色弱考生不得报考汽车技术服务与营销专业,残疾考生不得报考汽车技术服务与营销、模具设计与制造、机械制造及自动化、机电一体化技术、商务英语等专业。 5、按照考生报考我院志愿先后录取。即先录取报考我院第一志愿的考生,若第一志愿不满时,再考虑第二志愿考生。 6、对于进档考生,根据考生成绩按照专业志愿先后顺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7、最低录取分数线以上,第一专业志愿不能满足的考生,按第二专业志愿录取,仍不能满足的按第三专业志愿录取,以此类推,当某考生所有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时,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由学校根据分数调剂到录取计划未满的专业中,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予以退档。 8、往届生的录取按照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办的有关规定办理,和应届生一视同仁。 9、对于具备照顾条件或降分录取的考生与正常录取的考生享受同等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