录取规则 1、根据《教育部2010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精神,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综合衡量德、智、体、美,择优录取。 2、除年度分专业招生计划中特别注明的专业外,学院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执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 3、学院欢迎考生第一志愿报考,进档考生按照实际考分和报考志愿安排专业,专业志愿因满额而不能满足时,若专业服从调剂,向相近专业调剂录取;若不服从专业调剂,作退档处理。 4、对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按各省、市、自治区招办的规定加分提档,在调阅考生档案时,承认符合加分条件考生的投档成绩。 5、旅游管理、旅行社经营管理和酒店管理专业要求男身高1.70米以上,女身高1.60米以上,形象好、气质佳,语言表达能力强。 6、考生报考时无外语语种限制,但入校后按英语、俄语安排教学。 7、录取时,无男女比例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