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录取规则1、按照考生德智体几方面全面衡量,公开、公平、公正、择优录龋全面实施阳光工程。2、考生高考外语语种要求按照各省招生工作委员会的有关文件规定执行,但是我院非英语专业学生的外语教学全部为英语。3、招生的专业没有男女生比例限制。4、学校对进档考生的专业具体安排:先按照考生的成绩(名次)排序,第一专业志愿考生优先录取,其它专业志愿考生依照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顺序依次录龋如果考生成绩未达到所填报专业的录取分数,凡服从调剂者,按照考试成绩结合考生其它专业志愿,录取到其它专业,不服从调剂或不能调剂的作退档处理。同等条件下,与专业一致的单科成绩优者优先录龋外省对录取有特别要求的按照规定执行。5、报考我院外语专业的学生英语单科成绩要求达到100分以上,必须参加口试且成绩达到合格以上。6、艺术专业的招生,学校单独组织考试的专业录取原则是:文化课和专业课达到规定要求后,按专业课和文化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综合分计算公式:综合分=(专业成绩÷专业总分)×700+(文化成绩÷文化满分)×300。使用省统考成绩的专业按照各省规定的原则录龋7、学生加分政策按照省教育厅文件执行。8、学生的体检要求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