录取批次的安排
1、所有专业的录取工作全部在计算机远程网上进行。
2、学校根据国家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有关规定,坚持公平、公正、公开、择优的原则,按照志愿优先、分数优先的办法,结合学校专业实际录取新生。为了给专业志愿填报失误的高分考生提供一定的选择专业的机会,学校设置了专业志愿分数级差,分值为10分。分配专业时,学校可以将非第一专业志愿考生的成绩依次减去10分后,和第一专业志愿的考生一起排序,从高分到低分确定相应专业。
3、艺术类、体育类专业录取办法:在考生文化课成绩和专业课成绩双上线、体检符合专业要求的基础上,以专业成绩为主,按照志愿优先、分数优先的原则录取。
4、学前教育专业艺术类考生录取办法:2013年我校继续在艺术类考生中录取80名学生到学前教育专业,录取办法与艺术类专业录取办法相同。
5、师范类专业和高职类专业的录取办法:师范类专业和高职类专业安排在同批次不同数据库中进行投档,我校按不同的投档数据库分别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6、专业录取办法:依据专业计划,按照志愿优先、分数优先 的原则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到相应的专业,即当第一专业志愿计划录满时,依次调剂到下一个专业志愿。
7、往届生录取办法:往年已被我校录取但未报到的考生,今年录取时若生源特别充裕,我校将提高录取分数段或以诚信缺失为由不予录取。
8、新生报到后,学校将进行身体复查和入学资格审查,对患有传染性疾病的学生,根据复查结果,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联合下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作休学或退学处理;对在入学资格审查中查实的违反招生规定的学生,予以清退。
对艺术类招生的录取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