录取批次的安排
录取批次
1、提前二本:侦查学、治安学、经济犯罪侦查、刑事科学技术、安全防范工程等五个本科公安类专业。
2、第二批本科:法学、信息安全、英语、社会体育等四个专业。
3、专科:按各省市所属批次录取。
对艺术类招生的录取办法
加分政策
对少数民族考生的特殊政策
对往届生的录取政策
转专业的实施办法
转专业的实施办法
学生符合下列条件可以申请转专业: (一)因学生身体原因不适合所录取专业; (二)学生确有特长,转专业更能发挥其特长的; (三)其他特殊情况,不转专业学生无法继续学习的; 普通专业转入公安专业的,还必须符合招警条件、学习成绩列原区队的前10%,且没有因违纪受到处分等条件。 学院根据社会对人才需求情况的发展变化,经学生同意,必要时可以适当调整学生所学专业。 第十五条 学生只能申请转入同一学历层次、同一批次录取、同科类(文科或理科)的专业。 第十六条 学生具有下列情况之一,学院不受理其转专业的申请: (一)二年级以上的学生; (二)受到留校察看处分的学生; (三)在本院学习期间已经转过一次专业。 学生申请转入某个专业的人数较多,而该专业容纳的人数有限时,学院可组织考试,择优批准。
其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