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站
中国高考网 > 高考院校库 > 挑大学 > 江汉大学文理学院高考网

江汉大学文理学院 http://www.jdwlxy.cn:8080/

所在地:湖北 性质:独立院校 校园地址:武汉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博学路9号 隶属: 类型:综合 学校电话:

江汉大学文理学院是经国家教育部批准设立的实施全日制高等学历教育的普通高等学校(独立学院)。学院位于国家级经济开发区——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毗邻江汉大学本部,坐依风景如画的三角湖畔。校园环境幽雅,教学设施齐备,能容纳万余名学子学习生活。学院设有24个本科专业、17个专科专业,40余个专业模块(方向),覆盖文、理、工、农、经、管、法七大学科门...

  第四章录取规则  第八条严格执行国家教育部和省教育厅制定的招生政策、规定,坚持公开、公平、公正选拔的原则。在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体检合格、考试成绩达到省招办规定的我院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以上,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  第九条学院优先录取第一志愿填报我院的考生。对第一志愿填报我院且高考总分达到我院录取分数线25分以上的考生尽量按照本人专业志愿录取;对于非第一志愿填报我院且达到学院录取分数线的考生,在第一志愿缺额的前提下,根据专业缺额情况参考本人志愿,择优调剂录取。  第十条在确定录取专业时,原则上按照总分排队,如出现分数相同的情况,理工科主要参考外语、数学单科成绩;文科主要参考外语、语文单科成绩。  第十一条录取时,往届生和应届生一视同仁,无男女比例限制。  第十二条学院原则上不录取无我院志愿的考生。  第十三条总分未达到我院录取分数线25分以上的考生在专业安排上,按专业志愿分数级差顺序进行录取。即第一至第二专业志愿、第二至第三专业志愿,分别扣减级差2分,第三至以后专业志愿,不再扣减专业级差分。对部分缺额专业,根据生源和志愿情况进行调剂录取。对无法满足本人专业志愿,又不服从专业调剂者,学院作退档处理。  第十四条符合国家和省规定的优录政策的考生,按照特征成绩与其他考生统一排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第十五条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执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  第十六条英语专业限招英语语种考生;其他专业招生对语种不作限制,但入学后均安排英语为第一语种进行教学。  第十七条学院本、专科全部通过网上远程录取,录取批次见各地省招生部门文件通知。  第十八条经省级招办审批录取后,发放江汉大学文理学院新生入学通知书,学生在校学习期间修满教学计划规定的学分,成绩合格,达到毕业要求者,经省教育厅批准颁发国家统一印制的江汉大学文理学院本、专科毕业证书,符合学位条例规定的本科毕业生,按国家规定授予学士学位证书。学生毕业后经学院推荐与就业单位签订就业协议,省毕办发放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报到证。  第十九条学生在校学习,实行学分制、主辅修制的教学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