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司法警官职业学院系经吉林省人民政府于2002年1月14日以吉政函[2002]2号文件正式批准成立的专科层次的普通高等职业院校。主管部门是吉林省司法厅,部颁代码为12901。学院前身是吉林省司法学校和吉林省监狱警官学校,具有二十多年独立举办高中后普通中专教育的历史和十余年联办成人本、专科教育的经验。在省委、省政府及有关部门的亲切关怀下,...
录取规则:要求在高考成绩达到同批次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的考生中,学校按照不超过我校在各省(区、市)招生计划120%的比例调阅考生档案,具体比例视各省生源情况而定;要求普通高考统一录取时,在第一学校志愿报考我校的考生满额情况下,按公布的招生计划,首先录取第一学校志愿的考生;在第一学校志愿不满的条件下,不拒绝非第一志愿考生;要求普通高考统一录取时,第一学校志愿录取的考生,专业(类)志愿分配按照由高分到低分进行录龋非第一学校志愿录取的考生,专业(类)志愿分配在缺额专业(类)计划中按照“分数优先”原则进行;当考生成绩无法满足考生所填报的专业(类)志愿时,如果考生服从专业(类)调剂,学校根据考生的文化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调剂到招生计划尚未完成的专业(类),直至录满。对于按以上原则无法满足专业(类)志愿且不服从专业(类)调剂的考生,做退档处理;要求我校同意并执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行政部门、招生考试机构有关加分或降分投档的政策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