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根据国家教育部的规定,实行“学校负责、浙江省教育考试院监督”的程序,对于政治思想品德考核合格,统考成绩达到同批录取控制分数线的考生,按照公平、公正的原则,择优录龋2、外语语种要求:英语3、男女比例:不限4、身体健康要求:按照国家教育部下达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5、具体录取方式:(1)根据浙江省教育考试院按本批次比例提供的投档名单,录取报考本院的考生,若招生计划录取名额未满,则考虑录取征求志愿考生。(2)进档考生按考生实际分数由高到低排序,按照各专业招生计划数,依次择优录龋第一专业志愿不能满足的考生,按其第二专业志愿录取,若仍不能满足的,按第三专业志愿录取,以此类推。所有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的,如果服从专业调剂的,将由学校根据分数调剂到相应专业录取;对于高考成绩没能达到填报志愿的,又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予以退档处理。(3)对享受加分政策投档的考生,在总分相同的情况下,优先录龋(4)无专业分数级差要求。(5)无专业加试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