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招生录取规则说明: 1、调档比例: 在报考我院第一志愿充足的情况下,提档比例控制在招生计划的110%以内。 2、身体健康要求: 按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各专业不招收色盲、色弱的考生。 3、院校志愿录取: (1)按教育部要求,实行学校负责、招办监督体制,按考生德智体三方面公平、公正、公开择优录取; (2)对于进档考生,当第一志愿上线考生数不足计划招生数时:在同批录取学校控制分数线以上,按考生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当第一志愿上线考生数多于计划招生数时:不再调阅第二志愿及其他志愿考生档案。 (3)我院执行省招考委关于加分、降分投档以及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等照顾录取规定。 (4)我院对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没有专业级差要求,实行志愿优先的录取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