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水学院是一所公办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地处素有“秀山丽水,养生福地”的国家级生态示范区——丽水市。其办学历史可追溯到1907年的处州师范学堂,以后几易其名,历尽沧桑。2004年5月在丽水师范专科学校和丽水职业技术学院合并的基础上经教育部批准升格更名为丽水学院。2010年5月顺利通过教育部新建本科院校教学工作合格评估。学校是浙江省文明单位、...
第四章录取规则第十一条按教育部要求,实行“学校负责,招办监督”体制,按考生德智体三方面公平、公开、公正,择优录取。第十二条外语语种要求:英语。本科英语专业原则上要求英语单科成绩在110分以上,高职英语专业英语单科最低分100。如有变动,则于当年的招生简章中予以说明;外语单科成绩的要求在当年“录取规则中予以明确。第十三条男女比例:不限。第十四条身体健康要求:执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第十五条录取具体方式:1、按照考生报考学校志愿先后录取。即先录取本校平行志愿的考生,若平行志愿不满时,再录取征求志愿考生;2、对于进档考生,根据考生考试成绩按照专业志愿先后方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3、最低录取分数线以上,第一专业志愿不能满足的考生,按其第二专业志愿投档,仍不能满足的按其第三专业志愿投档,以此类推,当某考生所有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其随机调录到录取计划未满的专业,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予以退档。4、专业分数级差:第一、第二、第三专业志愿的级差均为3分,第三专业志愿以下不设专业分数级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