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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农业大学 http://www.lyac.edu.cn/

所在地:山东 性质:普通本科 校园地址:山东省青岛市城阳区长城路700号 隶属: 类型:农林 学校电话:0532-86080222

青岛农业大学始建于1951年,2001年经山东省政府批准创建青岛校区,2007年3月经教育部批准由莱阳农学院更名为“青岛农业大学”,办学地址变更为青岛市城阳区。建校以来已为社会培养全日制毕业生56000余名,中共中央委员、吉林省委书记孙政才,玉米育种专家李登海是他们中的杰出代表。学校在长期的办学历程中,形成了“矢志三农、勤奋求实,自强不息...

第六章录取规则

第十七条按教育部要求,招生录取实行学校负责,省级招生主管部门监督的体制,根据考生电子档案综合信息和考生成绩进行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各专业男女比例不限。对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按所在省(市、区)的有关规定执行,但对部分省份保留的“农业院校降分录取”政策,我校不予执行。

第十八条坚持学校第一志愿考生优先录取的原则,若第一志愿上线生源不足,再择优录取第二志愿的投档考生,依次类推。

第十九条 文史和理工类专业按“文化分数优先”的原则,即在投档考生中,学校从高分到低分按考生专业志愿顺序录取,其中符合调剂志愿录取的随机安排到有空余计划的专业。在内蒙古执行“专业志愿优先”的原则。

第二十条 美术类专业:

1.在山东省内投档考生中,学校对广告学专业分文理按高考文化成绩排序择优录取;学校对艺术设计(大类)专业分文理按省统考专业成绩排序择优录取。

2.在山西、江西、湖南、黑龙江各省投档考生中,学校分别按校考专业成绩排序择优录取。

第二十一条 广播电视编导专业:

1.在山东省内投档考生中,学校分文理按校考专业成绩排序择优录取。

2.在江西、黑龙江各省投档考生中,学校分别按校考专业成绩排序择优录取。

第二十二条资格审查:考生在录取时及入学后均要按省教育厅规定进行多方面的资格审查。凡被检查出有不符合录取规定的疾病,以及存在舞弊行为的,均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体检标准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