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积极适应经济社会建设和民政事业快速发展的需要,2007年在民政部党组的科学决策下,北京社会管理职业学院在民政部管理干部学院基础上成立,民政部培训中心、民政部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和民政部社会工作研究中心同时设在学院,主要承担社会管理和社会服务类高等职业教育、全国民政系统干部职工教育培训、民政职业技能鉴定、民政政策理论和社会工作研究等职能。...
七、录取规则: 1、严格执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的招生政策、原则和规定,为国家公平、公正地选拔人才; 2、优先录取第一志愿考生,在志愿优先的前提下按高考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 3、调档比例根据各地生源情况而定,不超过120%。对于实行平行志愿的省(自治区、直辖市),按当地招生主管部门下发的相关文件执行。 4、对符合招生政策加分和降分的考生,学院依照各省招生政策执行。 5、身体健康状况要求根据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6、各专业招生均无男女生比例限制,均无加试要求。 7、我院外语教学只开设英语课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