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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齐哈尔高等师范专科学校 http://www.qqhrtc.com/

所在地:黑龙江 性质:高职高专 校园地址: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民航路566号 隶属: 类型:师范 学校电话:

齐齐哈尔高等师范专科学校是一所具有百年历史的学校。其前身是始建于1906年(清光绪三十二年)省城(齐齐哈尔)高等小学(前汉义学)创办的师范速成班。1908年(光绪三十四年)在此基础上,成立两级师范学堂。1914年(民国三年)改名为“黑龙江省立第一师范学校”,是全国建校最早的开展师范教育的学校之一,被誉为“龙江第一校”。1947年毛泽东同志...

  录取规则  第九条录取原则:按照教育部、黑龙江省招生办的有关政策规定,坚持德、智、体全面衡量、以文化考试作为主要入学考核形式、择优录取的原则。如果第一志愿的考生不能满足招生计划,将按顺序在第二、第三志愿和有院校服从志愿(或补报志愿)的考生中录取。  第十条专业确定方法:根据学生志愿进行录取,对于院校第一志愿考生,采用“专业清”,即根据其专业志愿优先安排专业,由于学校有些专业(英语教育、语文教育、学前教育)师资承受能力有限,以上三个专业将按计划数进行录取,对于第一专业未被录取的考生,将录取第二、三专业;对于非第一志愿考生,采用“专业级差”的方法;对于专业志愿未满足且服从调剂的考生择优调剂专业,对不服从专业志愿调剂的考生予以退档。  第十一条录取方式:实行计算机网上远程录取方式,以各省招生办公室提供的考生电子档案为网上录取新生的依据。  第十二条录取批次:学校录取批次在黑龙江省内为高职(专科)院校批次,其它以各省公布为准。  第十三条投档比例:根据各省(市)招办提供的本批次分数线以上生源情况确定投档比例,若生源充足,按计划数投档。录取过程中投档以考试成绩为主要根据,择优录取。加减分政策根据教育部及各省招办规定执行。  第十四条体检要求: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其中,“学校可以不予录取”的为不予录取;“学校有关专业可不予录取”的由学校视情况取舍。  第十五条录取工作结束后,学校以各省招办录取名册和确认表为依据,寄发录取通知书和确认表;通过各省招办及学校网站等渠道向社会公布各批次录取名单;考生档案由考生自己报到时携带,具体要求根据各省招办规定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