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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师范大学文理学院 http://www.scnucas.com/

所在地:四川 性质:独立院校 校园地址:成都市外东洪河中路351号 隶属: 类型:师范 学校电话:

四川师范大学文理学院始建于2004年,由1999年建立的四川师范大学文化传播学院和四川师范大学国际商学院合并而成,2004年经教育部批准设置为独立学院。学院位于成都市外东洪河中路351号,2011年,在成都市金堂县学府大道9号建成金堂校区,现有洪河和金堂两个校区。环境优美,设施设备齐全,“书香、墨香、花香”,是一所现代化的园林式大学。

  ■录取原则  1、普通类专业录取原则:  按总分优先、第一志愿优先的原则录取,即将调档范围内的考生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当分数未达到第一专业志愿录取线时,则看是否达到第二专业志愿录取分数线,依次类推直至录取到最后一个专业志愿。各专业志愿之间没有分数级差。当考生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时,若考生服从专业调配,则根据考生成绩从高到低的原则调配到其他专业,若考生不服从专业调配,我院有权作退档处理。  2、艺术类各专业均在文化和专业上线的基础上:  (1)、广播电视编导专业,按文化分和专业分相加总分由高到低录取,总分相同的情况下,专业分高者优先录取;  (2)、表演(主持与出镜方向)、表演(影视戏剧表演方向),按专业分由高到低录取,专业分相同的情况下,文化分高者优先录取;  (3)、艺术设计、绘画、广告设计与制作专业,按专业分由高到低录取,专业分相同的情况下,文化分高者优先录取;  (4)、表演(体育舞蹈-国际标准舞蹈方向):①山东、甘肃、安徽三省,按文化分和专业分相加由高到低录取,总分相同的情况下,专业分高者优先录取;②其余各省,按专业分由高到低录取,专业分相同的情况下,文化分高者优先录取。  3、非第一志愿报考我院的考生能否投档我院,视生源地当年录取办法而定,我院严格执行生源地当年招生的有关规定。  4、英语专业要求考生的外语应试语种为英语,其他专业语种不限,但非英语类专业学生的大学外语公共必修课为《大学英语》。因此在同等条件下,录取时优先考虑英语语种的考生。  5、进档考生按投档分数和专业志愿顺序安排专业,在投档成绩相等的情况下,优先录取:①与专业相关科目分数高的考生;②英语分数高的考生;③具有体育、艺术特长的考生。  6、学院严格执行各生源地的各项加分(降分)政策,并以投档成绩作为是否录取和专业安排的依据。  7、体检标准:执行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